如果全面地考察一下前述本书第二编第一章的记载可知,山东的二张,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张巴拿巴实行的完全是魏保罗“万国更正教真耶稣教会”的教义;从当时一切活动的记载来看,张巴拿巴也完全没有处于创始人的位置上。这与魏保罗当时在政府立案所使用的会名无关,也与二张原先所办教会使用的会名是什么无关。关键在于现存真耶稣教会是以谁创的教义组成的教会实体,并延续发展下来。由于张巴拿巴声称自己是现存真耶稣教会的创始人,其子张石头也力证为其父,我们不得不深入地进行研究探讨,在说明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使用过的一些资料就不得不重新使用。不过,看似重复,实际并不重复,因为探讨问题的角度不同了。
首先,我们必须探明张巴拿巴在万国更正教真耶稣教会的起点究竟何在。
《万国更正教报》第二期(民国八年阴历七月初一日,即公历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出版)第二面,有“山东潍县西南乡庄头村张巴拿巴传”一文,未署作者名及撰文的具体时间。张石头断定是文乃张灵生所作。文谓“张君巴拿巴先受圣灵的施洗,又受水洗。自民国六年(一九一七),忽然听见张灵生说北京有位魏保罗蒙神赐给他鸿恩特能、面睹救主……张巴拿巴闻见都信无疑。他‘从此’作为‘靠主传道的起点’,便往各处教会宣传‘更正教’……他有意跟从魏监督同生同死,游历天下传真道,救万民……。”其中“从此”、“靠主传道的起点”“更正教”三个词的引号‘ ’号,是笔者所加,只为引起读者注意,并非故意篡改。无论如何解释,张巴拿巴“靠主传道的起点”,是在听到魏保罗之后;到各处所传之教义是为“更正教”之教义。如果从“靠主传道的起点”一语来看,在此之前,张巴拿巴或者还没有“信主”,或者将自己以前所信之道完全否定了,因为,彼时尚未“靠主”,是在听到魏保罗之后才得以“靠主”的。
在本书前面第二编第五章第三节,叙述真耶稣教会在湖南传播发展概况时,曾提到张巴拿巴也到了湖南,并印发了一张传单,名为《见证主快来》。这张传单,笔者只见于《卅年专刊》,其中的一些内容如果同上述第二期《万国更正教报》的《张巴拿巴传》内容相对照,可知张巴拿巴的确是“接受”真耶稣教会,而不是“创建”真耶稣教会。传单中说:“我在民国七年(一九一八),我与更正教反对的时候,我又在旷野下晚祷告,就有声音说,我与改正教(“改”正教当为《卅年专刊》印刷致误,是为“更”正教)是神的圣旨。我在这个时候定志尊神的吩咐,传扬圣灵的施洗。……”即才开始“靠主”传“更正教”,传“圣灵的施洗”。这张传单虽然只见于《卅年专刊》,但如果同上述第二期《万国更正教报》所载相对照可知,是可信的。
《万国更正教报》第二期第二面又有“真神在山东特选一位监督,真耶稣教会起点皆赖此人云云”一文。未署此文完成于何时,只能以第二期《万报》出版时间为期,即“民国八年阴历七月初一日”,公历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这是张石头极为重视的一篇文章,认为份量极重,是证明张巴拿巴为“创始人”的“确证”。《万报》此文,张石头《真耶稣教会发源历史研究报告》特别一字不漏地全文转引。文章伊始,曰:“潍县北门里张灵生长老蒙神特派为监督,(:)圣名彼得。(,)实在配为监督的职分。(,)十年前(按即一九零九年,宣统元年),跋涉千里,到沪求灵恩。(,)自得灵洗后,便将生命财产看轻了,日日作工天天祈祷。(,)首先在潍西庄头,独立一个真耶稣教会,南关城里二处皆有同心人……。”此文有三十四人“同证”,其中有张巴拿巴、郭长恺、梁明道、于撒拉等。张巴拿巴之子张石头撰书据此力证“真耶稣教会”创始人并非魏保罗而是张灵生,并说是“确证”。
张石头据引文得出了这样几个结论:
“A,他是登在魏保罗的刊物上,明告魏保罗,真耶稣教会,不是他发起的……。
B,它确言在一九一七年前就已有了真耶稣教会。
C,它确言宣统元年(一九零九)张灵生得灵洗后,日日工作,天天祈祷,首先在巴拿巴家乡庄头村独立一个[真耶稣教会],创办并非出于虚设、南关城里,都有同心人,这象是在民国六年以后的口吻吗?
D,卅四位具名人中,有郭长恺与梁明道他们是後来与巴拿巴共赴南方,步行数千里的同工传道者。
上述[教会历史重要文献]……不是明说(民国八年的)十年以前,一九一零年前后的事吗?难道张灵生于宣统元年得灵洗後要等十年,到民国八年,才去庄头设立首个真耶稣教会吗?凡懂得中文的人,都能一目了然,不须再浪费笔墨。同时,在这里也无须举出某年某月,只要证明本会在一九一七年以前有的,就足够了,就足够证明,魏保罗没有发起本会。至于[既然起点人是张灵生],为何又变成巴拿巴了呢,按这是个形势问题,那时首先与魏氏联合的,是张灵生德高望重,巴拿巴年少,人微言轻,难孚众望,在那种复杂情况下,你不能想象张灵生撰文说,起点人是张巴拿巴,凡稍明事态形势者,自然能予以理解……。”
以上《万报》二期二面内容全部依照张石头原文转引,标点符号亦一仍其旧,所省略者,是张石头点名批判与其持相反观点的某位长老,因与此处之论证无关,省略了。
综合张石头的全部论证可知,张石头的论证逻辑是:张灵生十年前就得灵洗,就在庄头村独立创建了真耶稣教会。所根据的只是《万报》二期二面上的《真神在山东特选一位监督》一文中的一句话:“十年前……首先在潍西庄头……”。如果,只是孤立地看文章中的这一句话,完全不顾文章中的其他语句,张石头的结论没有错。然而,问题的论证,是不能这样进行的。
请看第二期《万国更正教报》上的这篇文章的标题,在“真耶稣教会起点皆赖此人”一句之前,还有“真神在山东特选一位监督”一句,是张石头特意没有引用的。完整的标题是:“真神在山东特选一位监督真耶稣教会起点皆赖此人云云”。文章伊始,先说的是“潍县北门里张灵生长老蒙神特派为监督,圣名彼得,实在配为监督的职分。”也是张石头特意没有引用的。这两句话:“特选一位监督”和“起点皆赖此人”是讲一件事,还是两件完全不相干的事?张彼得灵生为监督,是魏保罗所创“万国更正教真耶稣教会”的监督这一点,张灵生、张巴拿巴、张石头均未否认,也无法否认。如果张灵生于一九零九年就创立了真耶稣教会的话,那和他的“监督”一职有何相干?这个“山东监督”是魏保罗在一九零九年就授与张灵生了吗?笔者以为,文章标题说的两句话,应当是一件事,即魏保罗所创真耶稣教会在“山东”的起点完全仰仗于“山东的监督”张彼得灵生。这显然是文章标题、文章内容的本意。这个标题的全部含意应该是:张灵生是在“山东”的监督,也是真耶稣教会在“山东”的“起点”。由文章的标题限定,文章的内容所论,就只能限于“山东”,说的是真耶稣教会在山东的初始发展情况。
上述这篇文章,在《万国更正教报》上发表时,是没有标点符号的,上面张石头引文的标点符号是笔者所加。括号中者为张石头引文原样。除有一个不合适的冒号而外,是一逗到底的。在“十年前……日日工作天天祈祷”之后,如果用句号,则与下面的“首先……独立一个真耶稣教会”一句是两件事。但如果用逗号的话,就把两件事扯在了一起,前面的一句成了后面一句的时间前提。张石头一逗到底,使文章的本意发生了完全不同的变化。不过,这并不是他文化水平低造成的,而是他为亲情蒙蔽了双眼,从而曲解了原文的本意。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分析论证,不能只看一篇文章的一句话,要看文章全文的本意。此外,既然是以《万国更正教报》为论证问题的根据,就不能只看其中的一篇文章,而是要综合全部《万国更正教报》上的相关记载来进行分析论证。综合前述对《万国更正教报》上关于张巴拿巴记载的分析论证,再加上后面下文的论证可知,第二期的“真神在山东特选一位……皆赖此人”一文,仅仅是叙述真耶稣教会在魏保罗领导下,在山东发展的一些情况而已。与《万国更正教报》第一期、第二期全部关于山东真耶稣教会发展概况的记载完全相吻合。张灵生顶多是个真耶稣教会在山东的“起点人”。而张巴拿巴甚至连山东真耶稣教会“起点人”的资格都不够,更谈不上是什么真耶稣教会的创始人。
张石头的论证态度很不科学、很不实事求是。所谓张灵生“十年前……到沪求灵恩。自得灵洗後……首先在潍西庄头独立一个真耶稣教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其实,这在前面都已经说过了。张灵生到上海去求灵恩,是因为他的儿子溥泉在上海得了灵恩,也去的。“首先在潍西庄头独立一个真耶稣教会”是在魏保罗到了山东之后。前者在宣统元年,公元一九零九年,后者在一九一九年,恰在十年之后。请参见本稿第二编第一章第一节。张石头则说“只要证明本会在一九一七年以前有的,就足够了,就足够证明魏保罗没有发起本会”。但是,只证明一九一七以前魏保罗没有创建真耶稣教会就能证明真耶稣教会是什么其他人创建的吗?就能证明是张巴拿巴吗?对其他人、对张巴拿巴不应该重新进行论证吗?
而张石头足证的结果是,真耶稣教会的创始人是张灵生,但又由于“形势”,实为张巴拿巴而不是张灵生。因为“张灵生德高望重,巴拿巴年少,人微言轻,难孚众望”。张灵生当时不可能“撰文说,起点人是张巴拿巴”。这个说法更是荒诞。这怎么可能将张巴拿巴变成“创始人”呢?这只能说明,创始人根本就不是张巴拿巴。因为,即便是同张灵生相比,他也不够资格,更罔论魏保罗。
《万国更正教报》上有关创始问题的记载,还有一篇文章,要进行些许说明。这也是张石头的重要根据。
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的《万国更正教报》第四期第四面,有一篇“长沙湖南圣经学校来函照登”,发函者为“长沙湖南圣经学校圣名耶彼得即范(?复印件不清)民恭上”。文中称“民于四年前在北京闻真耶稣教会之名……。”张石头据此推算四年前为民国五年,当时魏保罗尚未创教,证明魏保罗并非真耶稣教会创始人,因为“真耶稣教会”这个会名的出现比魏保罗要早,差了一年。其实此处出现的年代误差应该是来函作者范某的笔误。即便是将民国九年(一九二零)作为第一年开始计算,他也多说了一个“前”字,四年之“前”,这就应该是一九一六年,即张石头说的民国五年,不错。不过由此就可以断定范某在北京听到的真耶稣教会就不是魏保罗创建的吗?就可以变成张巴拿巴吗?如果只根据这一句话,当然可以大起疑问。但如果从文章的全部内容来判断呢?那结论就完全不同了。
兹举两端可知函中所述实为魏保罗之真耶稣教会:一是函中主要内容是求圣灵,更特别提到了“更请将前报所登吾人之真耶稣基督之《圣灵见证书》赐下,以便察究……”;这部《圣灵真见证书》难道不是魏保罗的著作而是张巴拿巴的吗?二是发函者自署其名为“耶”彼得,当时许多真耶稣教会信徒都改姓“耶”,也影响了此位范姓信徒。有此两端,难道这封来函所指还不是魏保罗的“真耶稣教会”吗?这封信函恰恰足以说明,一九一七年,魏保罗之“万国更正教”同时也已经以“真耶稣教会”之会名闻名于世了。
由上可知,张石头的论证逻辑是,判断标准是,只根据“真耶稣教会”这个“会名”最早是由谁开始使用的,最早出现的时间,来证明真耶稣教会并非魏保罗所创建,并将其作为真耶稣教会的创始人是张巴拿巴的“确证”。论证方法,则只是摘取原始资料中的某一句话进行论证,完全不顾资料的完整含义。这样的论证合适吗?而且,即便是魏保罗没有最早使用“真耶稣教会”这个“会名”,又怎么能由此证明真耶稣教会就是张巴拿巴所创建的呢?这不需要另外进行证明吗?
下面再来看一看张巴拿巴信奉并宣传的“教义”,是魏保罗的还是他自己独创的“教义”。
第一期《万国更正教报》(署为一九一八年出版,《卅年专刊》说是一九一九年二月一日才出版),有“为禁食三十九昼夜并各样灵恩作证”一文,同证者为“山左潍县张灵生 陈为俞 安邱沙窝丁承恩”。《卅年专刊》说第一期《万国更正教报》没有山东的内容,误,这一篇就是山东潍县的情况。主要内容记民国“七年(一九一八)公历十月底,有安邱东南乡……孙芳名者来至潍城并庄头商请受过灵洗的信徒张殿举复去张家庄子等处重讲灵洗真道……‘我’于初六至十三日蒙主差派在此聚会七八天……有孙芳名一人先得了禁食的大能……三十九昼夜……腊月初十日期满”。文中日期阴历、公历同用,一律换算成公历如下:一九一八年公历十月底孙芳名来请张殿举,十一月九日到十六日,张灵生到来。文中之“我”当为张灵生。孙芳名禁食当始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到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一日结束。以上,与真耶稣教会创始问题看似无关。需要注意的是文中与立会、教义相关的内容:“……至于立新会、守拜六的安息、开圣餐、行洗脚礼、祈祷时有灵歌、有灵笑、欢舞、预言、异象等等……”。此处所列教义与魏保罗所独创、所传是完全一样的(参见本书第一编相关内容)。不是吗?这只能说明是张灵生特别公开地表明他接受了魏保罗的教义。处外,此处之“立新会”又作何解释?如果前述第二期《万国更正教报》所载《张巴拿巴传》确为张灵生所作,张巴拿巴是在听说魏保罗之后才有了靠主传道的“起点”,所传为更正教的教义,则此处所谓“立新会”就只能是魏保罗所创万国更正教真耶稣教会。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张巴拿巴《传道记》将孙芳名禁食之事记为一九一七年十一月间,提前了一年。是有意还是无意?《传道记》撰于一九二九年,从当时张巴拿巴所处境况而言,正是极力要证明自己是真耶稣教会创始人的时候。因而,笔者不得不推测张巴拿巴是有意将时间提前了一年。因为,这样就可以为是自己先于魏保罗使用“真耶稣教会”这个会名的谎言提供一条佐证。而这样泡制出来的证据,当然是假证。
又,第二期《万国更正教报》第一面又刊“张彼得监督、张巴拿巴长老 同证”的“山东博昌县唐家庄真耶稣教会发现”一文。所证为“民国八年阴历正月十八日(公历一九一九年二月十八日),有潍县受过灵洗的信徒二人”到唐家庄“传灵洗更正福音”。此处之“二人”当为张灵生监督与张巴拿巴长老。传什么?传“灵洗更正福音”,并特别强调了“又遵守了礼拜六的真安息圣日”。这种特别的强调,显然表明以前未能遵守礼拜六的真安息圣日。又记“本月二十七日,二次到乌河中各受了面向下的大洗,男女老幼共三十一人。张灵生先作了榜样。又回堂行了彼此行洗脚的礼。二十九日安息日,下午同吃了圣餐……。”
洗礼、洗脚礼、圣餐三礼同时举行。
到乌河行大洗,张灵生后来复函总部关于历史发源的调查函中曾经提及(见《真耶稣教会总部十周年纪念专刊》):“又民国八年(一九一九)正月廿七日(公历二月二十七日),我与巴拿巴在潍西二百里外的唐家庄传道时,有多人受了灵洗,有卅多人要受水洗。我们将给他们施洗时,我们二人彼此又先行了面向下的大洗。论本会面向下的洗礼,实在是出于魏保罗”。
同《万国更正教报》上的记载互相印证可知,张灵生复函中关于在唐家庄传道施洗的情况是可信的。而且又增加了一个细节和一个肯定性的结论。一个细节是,在给要求施洗的三十多人施洗之前,二张互施面向下大水洗;一个肯定性的结论是,面向下大水洗实在是出于魏保罗。一九一九年二月时的张灵生、张巴拿巴实实在在的是在忠实地传“更正教”的福音。唯恐所传不符合“更正教”,所以先互相施“面向下大水洗”。至于二张互洗是否合乎真会之法规,与这里的讨论无关。关键在于,二张互洗之后再去给大众施洗,是唯恐所传不符合“更正教”的要求,才这样做的。此处的一个细节和一个结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可以证明:即便是张巴拿巴有自己的独创教义,也是同魏保罗有很大差异的,因为大水洗这一教义,张巴拿巴没有;二人互施面向下大水洗再给大众施洗,标明张巴拿巴、张灵生二人奉行的是魏保罗的教义,而不是“差不多”;也标明二张“靠主传道的起点”的确是魏保罗创建的真耶稣教会,而不是自创。
又,第二期《万国更正教报》的第一面又刊登了“潍县长老会假教会实在是野蛮有打人骂人的凭据”一文。作共同见证者为“山东(潍)县北门大街真耶稣教会 女执事于撒拉,男执事张复生 女信徒张靠主 男信徒尹香苓”。主要内容是见证于撒拉等于“民国八年(一九一九)四月二十六日(公历五月二十五日)”到东关洋楼教堂长老会去“劝他们悔改得圣灵的施洗”,结果被“假教士女鬼子指使了一群鬼子奴”打了一顿。这个打与被打的事件与此处所论创始问题无关。重要的是此文所涉及到的教义:“教会有真有假,真的照着耶稣的道行,必传受圣灵的施洗、受下水的大洗、更得守礼拜六的真安息圣日,也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耶稣的名医病赶鬼,说新方言。”而且,于撒拉等去祷告时“二女圣徒遵着古圣徒保罗所吩咐的话跪下蒙上头大声赞美耶稣……。”在这里特别强调的教义,是张巴拿巴自己独特的教义还是魏保罗所创的独特教义呢?
张巴拿巴和张灵生此时传播的实在是魏保罗“万国更正教真耶稣教会”的教义。
再看张巴拿巴是如何对待魏保罗关于世界末日的预言的。
张巴拿巴分裂真耶稣教会之后,就攻击魏保罗发出世界末日预言,以证明自己的正确。见于一九四零年三月廿九日由怡保发的单张传单《真耶稣教会张巴拿巴披露》,以及《传道记》。然而,第二期及第五期《万国更正教报》上都记载了张巴拿巴同样也发出了主耶稣即将到来的末日预言。《万国更正教报》第二期第一面下,有“潍县西南乡西庄头真耶稣教会奇异的灵恩报告”一文,报告“民国八年阴历正月初五(公历一九一九年二月五日)”安邱南乡张家庄子华其闰到西庄头聚会时的“奇异灵恩”。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又有张巴拿巴长老说预言,说是耶稣快来。说大众必须速速认罪悔改,灵恩一定降在身上……。”此处说张巴拿巴发出了耶稣快来的预言,但没有说明耶稣来的具体时间。然而,可以由此结论说,张巴拿巴与魏保罗预言无关吗?再看同期《万国更正教报》第二面下,又有一篇短文,题为“真神特选山东出类的一位更正教的信徒”,由“魏监督保罗 张长老巴拿巴 同证”,这是专为郭司提反作的一篇见证。其中说道:“此次忽然救主耶稣与他显现,对他说二年多必来审判万民……”。郭司提反也重复了魏保罗的预言,但是,为郭司提反作证的除了魏保罗而外,还有张巴拿巴。能说张巴拿巴没有接受并也宣传末日预言吗?如果没有,为什么要为其作证并公开发表在《万国更正教报》上?再看第五期《万国更正教报》第二面下部刊登的“耶巴拿巴、耶司提反、耶巴比伦由湖北黄陂奉上”给“监督耶彼得灵生”的一封信函,题为“真耶稣教会三位长老在外布道被打被拿得胜来函照登”。白纸黑字,赫然写道:“民国八年阴历十一月十八日,奉主差派司提反、巴比伦、巴拿巴同信徒彭紧众由汉口来堂(黄陂张家店真会)作见证说:‘耶稣二年以内要来审判世界,并报……’。”张、郭、梁三人同时宣传了魏保罗的末日预言。此时已在民国八年的阴历十一月十八日,当公历一九二零年的元月八日,已是魏保罗去世两个月之后了。若从当初魏保罗发出预言的时间算,此时只剩下两年了,所以张巴拿巴等说是“二年以内”。可见,张巴拿巴无论是魏保罗在世之时,还是去世以后,都在宣传魏保罗世界末日的预言。
这个预言后来当然没有实现,事实证明是错误的。张巴拿巴如果是自己发现了错误,发现自己受到了错误观点的影响,认识并改正错误,当然是可以的,并应受到称赞。但是,后来,在已经证明预言是错误的状况下,张巴拿巴,再去攻击魏保罗而为自己辩白,证明自己是创始人,这……?
张巴拿巴在分裂之后,又极力否认魏保罗曾为其施洗并按立其为真耶稣教会的长老,是自己的真耶稣教会同魏保罗的万国更正教的联合。其子张石头也力证其“冤”。而事实呢,且看下面的材料。
魏保罗大约是在民国八年(一九一九)的二月间到的山东,据说呆了有四个月之久。魏保罗在山东的活动,《万国更正教报》第二期于第二面载:“山东潍县城里北门大街万国更正教真耶稣教会灵恩大会真见证”一文。灵恩大会的时间在“阴历四月初四日(公历五月三日),是安息圣日”。文中“神迹”“异兆”略去不谈,值得注意的是文中记“又有张巴拿巴神立他为长老,给主在各处作了无数圣工,今日立志甘心流血……。”同证者八人,有监督北京魏保罗、监督山东张彼得、长老张巴拿巴……等。张石头说是张巴拿巴为长老是“神”立的,此处的记载也是“神”而不是魏保罗。但真耶稣教会的信徒们是很清楚的,综合全部《万国更正教报》的记载以及教会的一切行为,都会认为只能是魏保罗按立的。至于张巴拿巴“长老”一职的变化,请参阅前述第二编第一章。
魏保罗是否是给张巴拿巴施过洗礼呢?张巴拿巴父子都矢口否认,而二期《万国更正教报》第二面:“今报告万国各省各城诸信徒大喜之信息,五旬节的圣灵复发现于山东博昌县唐家庄”一文。报告民国八年四月十五日(公历一九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在唐家庄的灵恩大会,曰:“真神的圣灵差遣魏保罗、张灵生、张巴拿巴……到唐家庄。……大众回到李家大院……便立了一个真耶稣教会……手执万国更正教旗到此河(施洗)……魏监督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都施完洗……又实行彼此洗脚的礼。加上前次受洗的人数共有七十四人……。”这条资料全面反映了魏保罗独创的教义:其中提到:圣灵充满、末日到了、妇女蒙头、守礼拜六的真安息日;大水洗、洗脚礼、圣餐三礼一次举行。还大声说末日快到了。在唐家庄李家大院还立了一个“真耶稣教会”。张巴拿巴、张灵生是同魏保罗一起受“真神的圣灵差遣”到的唐家庄,那么,二张应该也是受“真神的差遣”奉行了魏保罗的教义的。再看前述本书第二编第一章,当张巴拿巴分裂真会之始,一九二六年夏历四月,在南京举办第一期神学会时,潍县真会同人推举丁育民去“条看南方教会与张巴拿巴之动作”。之后,发函与南京郭文俊的信函中说:“老长老魏保罗第一次来潍布道时,在潍县西南乡庄头给许多人受洗,并张全家受洗,又给巴拿巴与他全家受洗。此事有三人见证:男执事王来祥,女执事丁得真师母(此人是张灵生的姑母),并谭公田老先生同证。”两相结合对勘,张巴拿巴无论如何是接受了魏保罗的施洗的。
张巴拿巴《传道记》极力攻击魏保罗的错误之一,是说魏保罗实行了“有无相通”。张巴拿巴一九四零年在怡保发的单张佳音,及《传道记》都大力攻击魏保罗的“有无相通”,然而张巴拿巴自己,在自己的家乡也是实行了魏保罗倡导的“有无相通”的。《万国更正教报》第二期第二面的“山东潍县西南乡庄头村张巴拿巴传”一文,在快要结尾处记:“伊一村之人,‘现有’五家,有无相通了。他有意跟从魏监督同生同死……。”这里现有二字上的引号‘ ’号是笔者所加,只为强调,并无篡改之意。这个“现有”是什么时间,只能定为第二期《万报》出版时间,即一九一九年的七月二十七日。“伊一村”当然是张巴拿巴的家乡庄头村一村,已经有“五家有无相通了”。前面已经提到过的第四期《万国更正教报》(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耶基法天杰所撰《真耶稣教会信徒泣告五洲各国各教会同胞书》一文中就记载了当时真耶稣教会已经实行“有无相通”几个地方:“现在元氏等五县四十余村、山西浑源、繁峙等县、敝村,及山东潍县等处的灵胞都实行有无相通,合数家,或数十家,成为一家,衣食产业同合一处,名叫共和家。”这不是魏保罗倡导而张巴拿巴也同样实行了的吗?并且,由《万国更正教报》名播全国了。山西实行“有无相通”显然是在山东潍县张巴拿巴庄头村之后,由耶基法天杰所撰之文来看,张巴拿巴实行“有无相通”的影响还是不小呢!
再从张巴拿巴等三人布道团南下所引发的反响来看。
《万国更正教报》第三期(一九一九年,阴历十月初一,公历十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的第四面上,有江苏省泗阳县李少甫、陈道全、孙庆冠等给魏保罗的信函,谓:“总监督保罗电鉴:敬启者,兹有贵会中来的三位长老,经过泗邑教会,宣讲更正教的奥秘真道。我们知道,当有许多教友大受神的感动,以(?,已)蒙大水洗。一切照耶稣当年对门徒洗脚、开晚餐一样的办法。我等皆立定志向,愿做更正教的精兵,作见证,更正一切不良。望赐第二次报章与《圣灵真见证》上下册、诗歌等与我。或者我辈早晚祷告能得着圣灵……。”函中的这“三位长老”是谁?只能是张巴拿巴等三人。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泗阳李少甫等人显然知道张、郭、梁三人是以魏保罗“总监督”为首的真耶稣教会的长老,这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非常明确的,张、郭、梁三人在真耶稣教会中的地位是非常清楚的。张、郭、梁三人南下布道,显然是受的魏保罗的委派,并非象张氏父子后来说的那样,是“神”派的。同泗阳李少甫等人做出完全相同反应的还有南京的曹光洁。第四期《万国更正教报》(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第四页下半载,南京耶约翰光洁(当为曹光洁无疑)等的来函,谓:“真耶稣教会总会亲爱的监督耶保罗恩波平安 教末……今年八月间,由时仁航先生传知,山东耶巴拿巴张、耶司提反郭、耶巴比伦梁三位长老,来宁倡真耶稣教会万国更正教,令人认罪,受面向下的洗礼……。”从这条资料只能得出与上述分析完全相同的结论。此时的曹光洁由时仁航的转告“来宁倡真耶稣教会万国更正教”,得知的消息是什么?是:张、郭、梁三人只是真耶稣教会的工作人员,到南京传“更正教”的要道。
张巴拿巴后来又极力攻击过魏保罗同意倡导姓耶一事,说魏是“耶派”,而他不是。然而,张巴拿巴自己也曾改姓为“耶”的。《万国更正教报》有不少地方记载他也姓“耶”。而一些以张巴拿巴为偶像的人们是不愿见到张巴拿巴确曾改姓为耶的,遂断言说这是《万报》编者擅自加上的,是凡上报者一律冠以姓耶,是象抄书一样抄上去的。然而,这一作法能够证明吗?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还是有确凿证据呢?当时的信徒们不会反对这样做吗?信徒们没有改姓或不改姓的自由吗?《万报》不尊重信徒们的选择吗?这个说法如果可靠,则凡见于《万国更正教报》者均应冠以“耶”姓。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万国更正教报》第三期(民国八年阴历十月初一日,公历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出版。是魏保罗在世时编辑、去世后出版的)第二面上半,有“现在中华国六十余处真耶稣教会联合一家同姓耶”一文。从标题看,似乎是全体信徒都已改为姓耶了。但文中却强调“‘都必’改为姓耶”,还是在号召;文后所列为“六十余处(真会)地名”。之后,为“中华真耶稣教会六十余处联合一家共约有千余人都姓耶现在神派更正万国教会各监督长老执事略表几位如左”一文。首列已改姓为耶的总会人员,有耶保罗恩波、耶彼得灵生、耶可心亚门……等七人,以及还没有改姓的劳整光。然后列已改姓为耶的长老、执事九十八人,以及均改为“耶马利亚”的女信徒有“数百人”,“略表几位记在下面”。但是,也记载了没有改姓为耶的长老、执事共四十人,其中有韩保罗、曲提摩太……等等,也有“巴拿巴”。显然,这是首批改姓为耶的人员名单。张灵生已经改姓为耶,而张巴拿巴尚未改姓。本稿前述第二编第四章第一节,在魏保罗去世之后,耶可心亚门、耶以撒文祥共署的《达各省将要联合的真耶稣教会众圣徒书》中列名七十人,改姓为耶者仅只十二人;张灵生为耶彼得灵生,张巴拿巴未改。第四期《万报》(公历一九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现在中华各省确有一百五十余处真耶稣教会联合为一通同姓耶通告众知”书中,记各省各处真耶稣教会最有更正能力的人圣名九十八人,劳整光、张巴拿巴均已改姓为耶,分别为“耶整光贵远”和“耶巴拿巴张”。第五期《万报》,(民国九年阴三月初一日,公历一九二O年四月十九日出版)第三面上,记湖南益阳“龚福成鞠躬金魁代缄”一函,其中龚福成报告因信主使病得愈之后称:“非常愿意改姓耶,求主起圣名”,但署名仍为“龚福成”。那么,发函时“非常愿意改姓耶”,但是,尚未改为姓耶。同期《万报》第一面下半,刊“直隶元氏县北褚真耶稣教会来函”中报道,耶约翰治平等五人在太原真会传道,明确记为“每夜聚会受圣灵,最有爱心的弟兄姊妹们约有五十余名,改为姓‘耶’的亦有三四十名……。”(参见本书第二编第六章第三节)同期《万国更正教报》第二面,刊登了张巴拿巴南下传道过程中从湖北黄陂张家店、南京、九江寄出的三封信函,均自署其名为“耶巴拿巴”或“耶巴拿巴殿举”。
特别是第五期《万国更正教报》第二页上半,张巴拿巴发表的《真耶稣教会长老外出传道时异象来函》一文,很值得注意。说是在八月初六(公历九月二十九日),亲眼看见魏保罗“被天使接去”。张巴拿巴此函自署其名为“山东潍县耶巴拿巴殿举由南京奉主名上”。(参见本稿第二编第一章第二节)第六期《万报》(民国九年阴历十一月初一日,公历一九二零年十二月十日出版)第四面下半上,沘源县的信函中报告情况说:“情愿改会真耶稣教会的约三十余人,改姓耶的十八名”。可见,当时的状况是,虽然有改姓为耶的风潮,但并非所有的信徒都改姓为耶;《万国更正教报》上登载为耶姓者,也并不是象抄书一样抄上去的,并非不尊重改姓者或不改姓者本人的意愿的,是一律以本人意愿为准的。
而张巴拿巴确实是曾经改姓为“耶”的。除上述资料而外,前面已经提到的《万国更正教报》第六期第二面至第四面“与主同在的耶可心亚门等山东布道书”梁钦明的报导中,张巴拿巴改姓为“耶”,名字叫做“巴拿巴神生”(参见本书第二编第一章第二节)。可见,张巴拿巴确实曾经改姓为“耶”,并改名为“神生”。
《卅年专刊》说,山东唐家庄后来被李树琪弄倒了(见本书第二编第一章),张巴拿巴也受了迷惑,改名为“神生”。而张巴拿巴《传道记》、张石头《真耶稣教会历史》都极力否认此事,反说自己是如何的正确。然而,第六期《万国更正教报》的记载却证明了张巴拿巴确实曾改名为“耶神生”的。
又,张巴拿巴同郭司提反、梁巴比伦南下传道时,传的是什么样的教义呢?这在《万国更正教报》上是有极为明确记载的。第四期《万报》第四页有“南京南门外真耶稣教会来函”一文,七男二女同证,其中有后来曾经在相当长的时间中一直忠心拥护并追随张巴拿巴的“耶约翰光洁”,即曹光洁。函中记曰:“山东耶巴拿巴张、耶司提反郭、耶巴比伦梁三位长老来宁(南京)倡真耶稣教会万国更正教令人认罪,受面向下的洗礼……。”所传显然是魏保罗的“真耶稣教会万国更正教”。然而,张巴拿巴父子都说魏保罗所办为“万国更正教”,张巴拿巴所办为“真耶稣教会”,是两派联合。因而这一条记载张石头可以解释为两派联合的证据,因为曹光洁等见证的是张、郭、梁三人所传为“真耶稣教会万国更正教”。那么,我们再来看另外两条记载。《万国更正教报》第三期(民国八年十月初一,公历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第三面:“江苏桂家塘真耶稣教会长老杨启宇、执事陈道南……”等报告“魏监督”的信函,称“敝处接到山东三位长老张巴拿巴、郭司提反、梁巴比伦在敝处聚集数天,宣讲福音……(受洗三十五名、受灵洗说方言见异象八名、振动者九名)一概遵守更正教会规则……。”又同期《万报》第四面,江苏省泗阳县李少甫、陈道全、孙庆冠给“总监督保罗”的报告信函,谓“兹有贵会中来的三位长老,经过泗邑教会,宣讲更正教的奥秘真道”。这还有什么疑问吗?张巴拿巴南下传道时所传福音是“更正教的奥秘真道”,而不是他自己独创的什么教义。
再提醒一下读者,在前述本书第二编第一章曾经提到过的第五期《万国更正教报》的第二页上半有“山东潍县耶巴拿巴殿举由南京奉主名上”的《真耶稣教会长老外出传道时异象来函》一文。其内容是大约在魏保罗去世之前的一个月,“八月间,我见异象,耶保罗恩波被天使接去,已应验了。”张巴拿巴为什么能看见这个异象?这是因为张巴拿巴实在是对魏保罗衷心爱戴之故,除此而外,还能有什么别样的解释吗?
再附一个佐证:前面本书第三编第五章论及河北真耶稣教会的发展概况时,曾提到孙永年反张倒魏,辽宁支持者唐拿但业,曾发表一个宣言,支持孙永年召开改造真耶稣教会的大会,其中曾论及张巴拿巴有三点是受魏保罗的领导并执行魏保罗的教义的:①奉魏保罗之命南下传道;②也传魏保罗的末世预言;③也改姓为耶。参见本书第三编第五章注释①。
综合上面的分析论证可知,张巴拿巴的靠主传道的起点、奉行的教义、相信并广为宣传魏保罗的末日预言、改姓为耶、受洗、按立为长老、实行有无相通、南下布道的反响、魏保罗去世前所见异象来看,张巴拿巴在真耶稣教会的组织结构中,实在不是什么创始人,充其量只是在魏保罗领导下的一个长老而已。而且,这和真耶稣教会这个会名由谁最早使用和魏保罗使用会名的变化有什么关系吗?显然没有。
在张石头的论证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论点需要再说明一下,即:“张巴拿巴的教义同魏保罗差不多,所以张巴拿巴的‘真耶稣教会’同魏保罗的‘万国更正教’联合”。用这个说法把凡张巴拿巴的活动一股脑地概括为是张巴拿巴的创始活动。然而,这个说法是很含混的,用什么可以证明呢?又如何证明呢?由上面对《万国更正教报》最原始记载的论证可以证明吗?张巴拿巴有任何相关的原始资料可以证明吗?用一个含混的说法可以论证出一个准确无误的结论吗?
又附:现在有一些真耶稣教会的人士不同意将张巴拿巴作为真耶稣教会的创始人,但将其作为“初期”“神所藉用的(三个)工人”之一。其实,就笔者看,这个说法从时间上看不准确。从本书的研究,魏保罗的“创教”阶段顶多只能延到一九一八年,即魏保罗在北京和天津活动的时期。到一九一九年已经步入发展阶段了。因为这一年,在山东、河北元氏一带以及湖南,真耶稣教会都得到了迅猛发展。因而二张如果都是“神所藉用的工人”,时间不应开始于“初创”阶段,而是开始于“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