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巴拿巴、郭多马等在台湾究竟传了些什么样的教义,在《卅年专刊》及《台湾传教五十周年纪念刊》上都没有记载。在真耶稣教会《台湾传教七十周年纪念刊》上杨约翰撰写了《趁著还有今天》一文,文中专门阐述了这个问题。杨约翰没有直接从张巴拿巴受教,乃是“据黄长老所言”。即,是根据黄以利沙呈聪的介绍作的记载。
张巴拿巴所强调的基本要道如下:
“要得救进天国,必须相信耶稣为独一救主:信祂为我们的罪死了,第三天复活,四十天后升天,于世界末日将再临,迎接圣徒归回天家(参阅:林前十五1-6;约十四1-2)。相信之后,必须领受进天国的两大要件:就是要从水和圣灵重生,如主所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主升天后第十天的五旬节那日,使徒彼得对听众指示的得救方法与此相同,他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救,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7-39)。使徒保罗也曾非常清楚的指示说:‘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著祂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
从水生就是领受洗礼。正确的洗礼(需奉耶稣基督的名施洗,受浸者需低下头、全身浸入大水里)(徒二38;罗六3-5;约十九30;太三16;亚十三1)能使罪得赦;如亚拿尼亚对保罗说:‘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二十二16;参阅:可十六16)。
从圣灵生就是领受圣灵。圣灵临到时,人会说出灵言。圣灵的浇灌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子,又是我们将来得天国基业的凭据(参阅:徒十九2-7、十44-46;罗八15-16;弗一13-14)。
在领受洗礼得蒙称义、且得著儿子的名分(参阅:罗五9;加四5-7),成为神国里的人之后,还要接受主的洗脚才能与祂有分(约十三8、20);又要领受圣餐(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在末日才能够复活、得享永生(约六53-54;参阅:太二十六26-29)。平日则务要靠圣灵遵守诫命(包括第四诫:纪念安息圣日,守为圣日)过著圣洁、敬神爱人的生活(参阅:太十九16-21;出二十8-11;帖后二13;太二十二36-40)。”
张巴拿巴所传教义精要,应当说,和魏保罗初创之教义基本上是一样的,找不到什么原则不同。当然,没有女人蒙头。
为什么要特别列入这一论题,为什么要特别说明张巴拿巴在台湾所传之教义?这是因为后来在《真耶稣教会圣灵报》上有郭子民者特别撰文,将南北教义的不同一股脑儿地完全归罪于张巴拿巴。不光是郭子民,现在的真耶稣教会中,仍然有许多人士都这样认为。而且不单是指台湾,还包括其他许多地方,如福建、湖南之类。而实际上,真耶稣教会南北教义的差异,在今日教会内部,仍然为此争论不休的教义分歧,实际上是魏以撒“发展”、“变化”了乃父之所传而造成的,而不能怪到张巴拿巴身上。据说,张巴拿巴对教义也有所发展变化,但与今日之争论无关。这一点,请读者细细看来。
关于张巴拿巴所传教义,可进一步参阅本稿第四编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