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耶稣教会自魏保罗创建以来,就出现过分裂现象,只不过还是人员之间的嫉妒而已。见前述。魏保罗去世之后,北方出现的分裂,则多带有教义上的分歧。这些内容见于真耶稣教会在各地发展的历史中。张巴拿巴擅自在长沙召开三大,成为南北分裂之势,亦与教义分歧有关,即,与魏以撒改变乃父之所传有关,已见前述。之后,南方教会也出现了一些分裂、离心现象,但不是在教义上,而是在如何对待教会组织的规章上。斗争情况,曾引起局部教会的变化,而最后,竟然引发出全局性的震荡。
在开革张巴拿巴之后出版的,《圣灵报》真耶稣教会第六次临时全体大会特刊上,郭多马特撰《胜过魔鬼工作面面观》一文,对斗争进行了总结。其概如下:
首先指出,“本会的仇敌,就是魔鬼。但是,本会何以受敌于魔鬼呢?盖有真神与本会同在。”
而魔鬼的工作可以分为两个历史时期:“(一)抵挡真理的时期;(二)破坏统一的时期。”第一个时期指“未有总部之先”。即,民国十五年(公历一九二六年)之前。此时“魔鬼看见灵工大展,得救的人数越见增多,则利用各教会的人,出来毁谤与搅扰,甚至满心嫉妒,而有种种的逼害……。”这应该是指同外国各公会的矛盾和斗争。在这个历史时期的真耶稣教会,郭多马说是“从外面看来,确有非常胜利的发展。究其内容,则如散沙一般。没有组织,没有统系,也没有联络合一的办法。因此,魔鬼不怕本会之发达与人多。也不怕称为什么真教会。只怕真教会统一起来,团结一致,建立总部的根基。好象当时犹太人的仇敌,不怕散居的犹太人多,只怕耶路撒冷被建造,联络整齐为一座坚固的城邑一样(诗一百廿二 3;尼四 7、8)。于是,乘着本会如散沙的时候就撒下不良的种子,而且,引诱人发好奇的心,妄谈异象,谬说预言。有的争名贪利,有的结党纷争。遂发生种种错谬,害人跌到而灰心。此所以本会在民国十五年(1926)以前,每被魔鬼摧残,现出此兴彼朴零落不堪的景象。”
郭多马的这个总结,不用说,是很有道理的。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所谓“零落不堪”的教会包括到多大范围。包括所有的教会在内,即,也包括北方魏以撒等吗?如果包括,那么,已经有一个总会了。那么,不包括?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无论包括还是不包括,在民国十五年以前,郭多马的头脑中,没有总部。这种状况,当非只有郭多马一人,而是相当多的会众都处于这种状况之中。或者,在当时的总会之中,张巴拿巴的威望最高,会众心目之中,只有张巴拿巴,而无总会。这应该是张巴拿巴能够冒充发起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客观条件。再加上魏以撒于一九二二年始,改变乃父之所传,被部份会众抛弃,实在是非常容易的了。
之后,“经过火炉似的的第一期神学会里,炼出一个总部来,就是众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完全由着真神所设立的。”进入第二个历史时期。
在第二个时期,“魔鬼亦必再施破坏统一的手段……分作三面攻来。”
“第一面攻来的,就是反对规章派”。“这一派人……一见总部成立,以为不合圣经的组织,则到处毁谤其所不晓的事,引诱弟兄来归附自己。说不可与总部联络感情,想也设一个机关,与总部成了对垒。不时掷下《真光报》的小弹,以助折毁的功夫。”然而,不到三年,就垮掉了。被引诱的“多回转过来”,所设“对垒”也“倒了”,“那一般掷弹的,无不反炸自己了。”
在这里,郭多马说的是很全面的。他们的理由是规章不合圣经,所以要反对规章,并设立了与总部对抗的机构,还出版了报纸《真光报》。关于反对规章派,资料中极为少见。除此处而外,只在福建真会史中提到过曾经反对过规章的陈见信。请参见本书第六编第十二章注释。而《真光报》,《卅年专刊》是完全肯定、完全赞赏的。因为,其中有揭露张巴拿巴冒充发起人的文章。参见本编第四章第三节。而反张干将郭文俊、南洋黄保罗,以及牛云超等人,是否也反对规章,由于笔者未能找到《真光报》,就不得而知了。《卅年专刊》的编者,只注意证明真耶稣教会的创始人是谁,到了不顾其他历史真象的地步了。
“第二面攻来的,就是违反规章派”。这派人,郭多马说:“原是服从规章的,且承认规章有切实成立的必要。迨后以不利于己的狂妄或贪婪起见,就被魔鬼勾引去,反戈向总部打来。说什么开改造大会,要根本铲除。竟以一人犯罪,敢将全体的本会一同诬蔑在内。又敢高抬自己。不怕与总部脱离关系。一时崇其说者,则亦有出书去拥戴,邦助速开北平的大会,实现真正的总部。俨然以固有总部看作张氏个人的私产。”这应该是指孙彼得要在北平开什么“反张倒魏”的改造大会。请参见本编第五章第二节,及第二节注释①。值得注意的是,郭多马的说法同《卅年专刊》有明显的不同,郭多马没有说这派人同时也“倒魏”。“反张倒魏”是《卅年专刊》的说法。请参见本编第五章第二节。郭多马明确指出,这派人错在“竟以一人犯罪,敢将全体的本会一同诬蔑在内”,“俨然以固有总部看作张氏个人的私产”。即,总部不是张殿举巴拿巴个人的私产,不应该因为他个人的问题,而归罪于全体,归罪于总部。而“反张倒魏”的说法,显然没有区分个人与全体的不同责任,而把教会当作不是张家的,就是魏家的了。《卅年专刊》只是一味地证明真耶稣教会乃魏保罗所创,到了不顾其它历史事实真象的地步,暴露出编者视真耶稣教会为魏家私产的内心世界。在广大信徒和基层教会中,对于这个问题,有张派,有魏派,也有既反张也反魏派。但也有许多信徒和基层教会提出了与此相反,完全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无论是魏保罗还是张巴拿巴,都不是教会的创始人,他们只不过是神所藉用的工人而已。即,信神,而不信人。而信“人”是很危险的。因为信者很可能成为所信之人的私产,成为宗派斗争的马前卒,教会则会陷入永无休止的派性斗争,或者,四分五裂。“第三面攻来的,就是废除规章派。”这说的是张巴拿巴废除总部改定的规章。这放到后面去说。参见本书第四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