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张巴拿巴再次分裂真耶稣教会

下面继续补充说明,张巴拿巴到广东、香港之后如何分裂真耶稣教会,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斗争。由于资料残缺不全,还有一些事件难以定出准确时间。只能按原记载一仍其旧地进行论述。
一九二九年十月五日,总部第七次审议会决定派张巴拿巴赴广州、香港帮助教会。并派湖南支部朱恩光同他一起往赴广州。到了广州,会众开欢迎会,请张巴拿巴讲道。不料他上台之后,专讲黄(以利沙)、郭(多马)、高(路加)、张(撒迦)等人的过失。朱恩光劝他不要讲坏话,张反说要结死党。写信给湖南支部及汉口教会毁谤总部同人。
当年冬(应在张到广州之后不久),谭配得接到张巴拿巴的信,知道张“不服规章,指引传道人同走他的路”。庄正意接受张巴拿巴的邀请,到香港协助张巴拿巴出《晚雨报》。南洋北婆罗洲的李锡龄也接到张巴拿巴的信函,函中说是“要在港组织晚雨报,推广福音,开办神学栽培人才”。李不知就理,只以为张必按规章一零四及一零九条而行,且又能经常照看李之家乡所在的九龙真会,于是复信力为鼓舞。给谭配得、庄意正、李锡龄的信函均无时间可查,从内容判断,给谭配得之函或在李、庄之后,因尚未直接暴露自己的目的。又将总部已经革除职务的陈比得、黄秋夫复职,反将吴约生革除(详情不知)。
民国十九年(一九三零)的正月,南洋实吊远真会接到香港邱马利亚从香港寄去的信函,为征求《晚雨报》的稿件。

谭配得接张之信函不久,随即接到汉口余子芳函邀,谭即到汉口与余同往香港劝张“猛醒,免至轻举妄动,一败涂地。到哀哭切齿的地步。”路过上海,总部正开审议会,取得总部公函之后即往香港。“与张氏上山祷告,进以忠言,一连三天。张言定要打倒黄、郭。又言,现在我只要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谭配得告诉他,你害人必定害己,但张仍然不听。谭、余二人又同朱恩光一起苦口力劝,张忽然流泪有知错之意,答应不再出书报,谭余二人遂离港返乡。临上船时嘱张与朱恩光一同照管港会,以分其劳。过沪时魏以撒已在上海,同总部面商历史发源之事。二人遂报告情况之后返回两湖。然而“返省甫及两月,而张长老竟实行分裂总部割据教会矣。”
谭、余二人到香港的时间,未能找到记载,据朱恩光在六大(后改称七大)的叙述,推测当在一九二九年的十月或十一月间。
十一月三十日,朱恩光到广州,十二月初一日,朱恩光收到了怡保真会给张巴拿巴的信函。由于张朱二人事先约定,两人的信函对方均可代拆,于是朱恩光就拆阅了怡保来函,知张反对五大规章及五大的总部改选都不合他意,说家里无钱吃饭,骗得南洋刘腓比、李塞特每月供他家用叨金三十元(实际上,总部给张生活费每月四十元,临到广州前从程女执事那里还又骗了二元)。朱到香港把信交给张,劝他不要如此贪婪。张见朱看破了他的隐情,反借别的事情发挥责备朱恩光。朱恩光无法可想,遂在离开广州前,将张之黑暗告诉给广州教会的弟兄。正月十八日夜,二人争论通宵,无果。
在此之间,正月初四,庄正意正式到《晚雨报》工作。过不了几天,张对庄说:“余出此晚雨报,完全为要打倒上海总部,另设香港总部”,要庄大胆讲话,有事则我张巴拿巴负责。又说“现在上海总部之负责如何不听他指挥,如何主张自由平等,如何不识圣经,不知基督教完全是帝国主义……”。庄大生狐疑,劝解说不过是“主张不同,不肯惟长老之命是听而已。今因一人之私见不合,而置全体教会于不顾,期在打倒,毋乃太苛乎!张曰:‘予今不顾虑教会矣,要使真耶稣教会打得七零八落,一个个都打得干干净净,更为痛快……’。”庄更生狐疑,因为庄听到一些颂扬张巴拿巴的人说他是“今日之先知”,现在一看哪象一个先知呢!自己在此,不是为虎作伥吗?遂决意待机引退!
一月十五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张巴拿巴连发三函给“两湖三执事”(大约是湖南谭配得、周安得烈、湖北汉口余子芳),说是“殊不知仆不怕反抗,反抗仆者即撒旦也。凡挂本会牌者如敢反抗仆,仆必拆毁之,盖因本会系仆舍命所购来。”张的这个说法又犯了众怒。因为真耶稣教会绝大多数信徒都以为真耶稣教会是晚雨时期真神的教会,怎么会是张个人所购来?怎么可以“夸张自己,亵渎耶稣,狂傲自高,夺主荣耀”?
二月,总部发公函及历史调查表给各地教会。当月,湖南罗喜全接到张巴拿巴的信函说是要出《晚雨报》,不久,二十日,果然出版了,“声明他脱离总部”。
三月三日,张巴拿巴给上海支部的公函中说他自己“工作二十年,到处成功,于是乃在沪组织总部,妥订规章”。将全会信徒之功贪为己有。而总部“被潮流派混入”,谄媚官僚政客、牢笼长执“结党夺实权”,攻击总部同事。攻击五大规章“无非视传道人为土匪,多加绳索而捆绑之”。
三月五日,总部见阅第二期《晚雨报》,张巴拿巴于其上载“上国民政府之公函一件”,报告总部已迁移香港,“瞒骗政府当局”。当时总部负责谭配得等即抄录其公函具呈,经由上海市政府转向国府内政部郑重声明,说明事情原委,乃张巴拿巴盗用名义在香港擅立总部,“在敝会为犯规,在国家为违法。业经敝总部第二十次审议会议决,停止该张巴拿巴总负责之职权,并定于五月一日在沪特开第六次临时全体大会”。总部仍在上海宝山路八五零号内,照常办公,并否认香港之伪总部。
三月八日,张巴拿巴总部正式在香港建立。
三月十四日,总部接到张巴拿巴通函一封,“内以本会南北联合,及第五次临时大会全体代表所修改之规章等事,因不合其意遂宣言将总部迁移香港”。
当天下午三时三十分,上海支部召开临时执事会议讨论,决议反对张巴拿巴,支持上海总部,拥护五大规章。
三月十五日,总部发布“警告张巴拿巴长老书”。并公开声明总部并未迁移。上海支部发布拥护上海总部之公函。
三月十七日,总部电函各地真会张巴拿巴之非法行动:“擅发公函通告各地本会,设伪总部于香港,反对规章,攻击忠心劳苦的长执……”。
三月十九日,湖南支部致总部公函,拥护上海总部,拥护五大规章,反对张巴拿巴。
三月二十日,湖南支部发布通告湘省各地真会书,公布张巴拿巴之所作所为,说“张之目的要恢复五次大会以前之专权主义,凭个人意能,砍掉这个革除那个,谁都不能阻挠。又收入各地本会捐款可随个人支配,谁都不能制止。自新订第五次规章,选立负责六人,一切事宜要通过全体负责,如何施行,大不利于自己,所以极力反对。”“凡我同人,应当站定脚跟,振作精神,一心靠主竭力尽心,办理教会……不要受张引诱……”。
三月廿一日,总部发出“召集临时全体大会及函驳张巴拿巴”之公函。
台湾支部于和美真会召开临时台湾全体长执会议,议决宣言,承认上海总部,拥护五大规章,“不与一切分立团体合作”。
三月廿二日,台湾支部致总部公函支持上海总部,拥护五大规章。宣言发及台湾支部所属一切教会。
三月廿四日,总部发函达真会全体长执及信徒,“述说张巴拿巴变相之经过”。说是自第四次全体大会(一九二八年五月四日~十三日召开)之后,张巴拿巴之行事为人大异从前。又自以为是耶稣而不接受同人之劝告,……不得已而召开五大、改订规章……等等。
三月二十五日,张巴拿巴与人私函中谓“真耶稣教会七字仅存躯壳,而灵魂则完全交在撒但手中毫无疑义。”“真耶稣教会”仅只五字,而张说是七个字。上海支部宣言据此谓张“脑筋已纷乱至极”。当然,上海支部认为张之所言,最为悖谬者为真会全体“灵魂完全交于撒但”。
上海支部发表宣言,“奉告本会上海总部、各地支部并各本会全体长执灵胞”。这个宣言,《圣灵报》刊登时未署发布时间。但文中曾提到三月廿五日张巴拿巴之私函,姑附于三月二十五日之后。
三月二十五日,福州支部复上海总部公函,只承认上海总部及五大规章,不遵者概为“不属本会真属灵的一体”。
福州支部通告“所属各本会”“勿为异教之风所摇动”“切勿轻信其言”。
闽南渔溪真会致总部公函反对张巴拿巴之行为,由郑迦犹代笔。(原文无月日,姑附于此)。
三月廿六日,出版之《晚雨报》载张巴拿巴撰“南渡记”一文中,论及广州河南之真会时与事实相反。司徒于奉说他“南渡记言论一出,他之名誉大败,出尔反尔,自相矛盾。令外人之耻笑,老会之不齿,而本会大受攻击。”
三月廿八日,广东真耶稣教会致函总部(司徒于奉代笔),批判张巴拿巴,拥护总部。提到《南渡记》一发表,张巴拿巴在广州威信一落千丈的情况。并谈到了张宁法当初同邱马利亚共同创建香港教会时艰难困苦之状;还提到了吴约生初任传道,因年轻而不敢在搅扰之场担任,司徒于奉如何鼓励其成长之状。
三月三十日,湖南支部特函劝告张巴拿巴,劝其撤消总部,同时又批判了张巴拿巴实行分裂的种种口实。
四月一日,湖南汉寿真会建议革除张巴拿巴总负责之职,编辑教会真确之历史,北方教会如能服从总部之指导,“则可承认属于本会”。
福州支部向全会“灵胞”发表“宣言书”,批判张巴拿巴。
四月二日庄意正到广州见张宁法说及被张巴拿巴所骗、打算离开伪总部之情由。
四月四日,江苏八巨教会接到总部公函(定五月一日召开六次临大)之后,复函拥护总部反对张巴拿巴。
广州张宁法复函总部,谈到南洋各处本会长执通函飞电到香港,责备警戒张巴拿巴。“近闻香港之伪总部,将快倒闭”。谈到庄意正之苦恼。又说“香港教会的兄姊被张蒙敝,不久将会醒悟,知他黑幕。预料张长老必亲自脱下伪总部招牌后,回去上海。因南洋不易去,广州不易栖,香港不能支持,上海总部长执怜悯他,为他祈求天父可怜他,因他现在陷入撒但罗网中,饮苦海之水,日夜心不平安。……”不过,张宁法的预言并未实现,张巴拿巴最后受到马来亚怡保真会的支持。张宁法当时对张巴拿巴可能还有一些幻想和期望。
四月七日,江西南昌真会接到总部两次来函之后,经职务会议议决三项:承认上海总部及五大规章;非经本会全体公决总部迁移他处者,南昌本会决不与其合作;上海总部召开之六大,南昌本会当派代表参加。
广东真耶稣教会致函总部(梁耀基代笔),报告粤港两处教会“和伪总部”的近况。“据庄意正(系晚雨报的编辑人)由香港来到广州,云及此次张长老在香港设立伪总部,系全注目南洋本会,用他种种的牢笼手段,引诱南洋本会,使他们多助金钱,完成他的欲望。他这次封立一班无知长老执事,吩咐他们说:‘你们不论到何处地方,有一、二人,就可挂起真耶稣教会的招牌。’……有一次他的伪总部的公函和马利亚女执事的信,南洋本会一看,就知他的不合之处;二是南洋有几位执事,如:吴英富、李塞特、吴该犹等。即速打电来函,责备张巴拿巴与马利亚女执事。大意说:你们二人如此大胆,敢将上海总部迁移上海云云。以后寄来的信,都是责备他的。南洋的弟兄,有这样的醒悟和明见,谅此后不能再帮助他金钱了,也不能服从他了。这样看来,他的绝境将近了……。”不过,后来的发展,并未向梁耀基的估计发展。南洋的李塞特等人还是大力支持了张巴拿巴,此是后话。由梁耀基的报告,以及后续发展来看,最初邱马利亚是极其坚定地支持了张巴拿巴的。《卅年专刊》曾为邱马利亚立传,而这一点却没有提到。后来,吴英富、邱马利亚、李塞特等人,都先后离开了张巴拿巴。见后述。
梁耀基报告的情况,说明张巴拿巴另立总部于香港,只是带走了一小部份人,为求分会众多的目的,到了乱立长执、乱立教会的地步。
四月十一日,湖南支部为张巴拿巴另立总部再度发表宣言书,态度极其明确而坚决:竭力拥护总部及大局之统一,遵守五大规章,不得任个人破坏;总部所属各地本会应共同拥护总部,凡因规章不利于己而故意推翻总部者,应共同攻击之,使其不逞;湖南支部所属各地本会陆续来函,拥护总部及遵行五大规章。
当日,总部发函与各地真会说明为何南北真会合一。此函笔者未能见到,惜乎其内容不得而知。但《圣灵报》六大特刊特别发表了郭多马撰写的一篇长文,题为“对本会合一的见解”,其内容与精神,应与总部所发之函一致。
其文先说南北合一正在提议之中,就惊坏了张巴拿巴,不敢回来受当面的指摘。这个提议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样的会议中最早提出而惊动张巴拿巴的,若据现有文字记载,则始于五次临大。据此推测,则应在五次临大召开之前的总部审议会就应进行讨论,大家或多数同意,才能提交五次临大,五次临大再作出正式决议。则在总部提出此事应当早于五次临大,最早应在总部讨论是否召开五次临大的那一次总部审议会上。当然,又是遗憾,这次审议会的记录未能找到。
郭多马“对本会合一的见解”是针对信徒当中对南北合一的疑问而发的。他说合一“引起那一般不明真相的弟兄……视为非常危险……,南方各地的本会,历史皆以张殿举的传说为可靠,差不多都要信他乃出于真神特选,为发起本会的第一人……复以北方本会错谬的发生,也是层出无穷的。此种百闻目睹的怪象,已经多年深刻在我们脑中,今则……合一……一般的人都看作是非常的变故。以为总部的态度大异从前,又恰巧正在反张之时,而复遇魏(以撒)之来部(前面已经提到,谭配得、余子芳赴港返省路过上海时魏已到上海,六次临大又邀请魏为来宾出席大会)……更不免使……误会总部必是拒张迎魏的。故为本会前途殊抱隐忧。但是我们亦当认定,现在上海的总部乃是真神旨意所设立的,为本会整个统一的机关……。”
那么如何统一?郭多马提出三个见解:㈠非在主的圣名上则不能合而为一;㈡非在主的右手上则不能合而为一;㈢非在主的真道上则不能合而为一。这些内容可以参见关于南北合一实现的部份。这里要补充强调的是,南北合一为什么是北方总会的撤销而全都归到上海总部的名下。由本章历史真相的补充来看,实际上只能如此,否则不可能合一。
现在,再继续叙述这个阶段历史发展的真象。
四月十二日,总部致上海特别市社会局及公安局,报告五月一日至十日止在宝山路真会教堂召开六次临大,“讨论本会一切教务之进行,计来中外各地代表二十余人。为此相应具函报告,并附上本届临时大会之公函一纸。”公安局及社会局分别复函。社会局复函“会前曾由本局会同公安局调查,呈经市政府核准在案,此次开会,自属可行。除函公安局查照外,相应函复”。公安局复函,则强调“历来开会手续应先行函请社会局核准,转函到局,始能饬警保护”外,别无异言。可能是,总部两函同时发出,公安局复函,故有此言。
四月十六日,总部将对张巴拿巴之“判文”“提出于代议员,请其再行审查”。
同时,南洋北婆罗洲各真会代议员李锡龄来函表示,因“关山遥阻”,不能参加六次临大,“只有遵照公众取决而行。南洋各本会,必具此同情也”。
同日,李锡龄质问张巴拿巴数点:㈠五大已被推为总负责,通过之规章也已签字画押,今则彻底推翻,完全不顾信义;㈡张南下之时“声明放弃地盘,专心对外发展……今忽另组总部,所谓放弃地盘主义,何以自解?”㈢“胡陈等反对总部规章就是违背神旨,为统一计,卒须砍掉。今长老以总部规章出于人意,前后主张自相矛盾”;㈣《晚雨报》只可助真理之呐喊,今则将家丑外扬,令人深恶痛绝;㈤在谭余两执事面前上山祷告悔过,谭余二人返省转瞬之间即自食其言,“长老常言代表耶稣,耶稣之言可废欤?”㈥南洋真会信徒听说张长老常驻港粤,组织《晚雨报》,又打算传道西欧,忽而另组总部。南洋长执灵胞“既未逆料于始,必不附从于终,一旦离心,岂非大大羞辱,须知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㈦“东方不亮西方亮一语显与《圣经》(结四十三章、太二十四章)相反对。老会在西方黑暗来到东方亦不能结出善果,反给我们认出他的虚伪。本会不先在东方发出大光即传出西欧,彼方人士视之亦不过犹吾大夫崔子耳,真之何来。是以敢行诘问劝戒,谬许同心,知我罪我,弟是‘信耶稣真理不是信个人学说’。此志此心,已于《圣灵报》三卷一号消息栏中揭示矣。”
李锡龄最后一问是非常关键的,“信耶稣还是信人的学说”,犹如一个政党,或什么社团,是跟随政党或社团所制定的纲领、主义,还是跟从某一个个人。当然,当这某个个人与政党、社团所定之纲领或主义一致,大概不成什么问题。然而,当某个个人违背该党团政纲、主义时就可能出现跟随个人而不跟随政纲与主义。而当某个个人凌驾于政党、社团之上时,就更是如此。
四月十七日,庄意正正式脱离《晚雨报》,离开张巴拿巴的总部。后被选为广州真会参加六次临大的代表。
张灵生致函总部,不能参加第一次代议员会。未署时间,当在四月二十日第一次代议员会召开之前,姑置于此。
四月二十日(第一次代议员会召开),李锡龄致函总部,以北婆罗洲各真会代议员的身份,特用书函代表山打根、古达、亚庇埠、保佛各真会献呈反对张巴拿巴。并报告已将实情函告新加坡、吉隆坡、怡保各真会。
四月二十日至二十八日,第一次代议员会议召开,内容已见前述。
四月二十六日,古达真会致函总部拥护上海总部。
五月一日,六次临大召开,内容已见前述。
达广州政府函。缘由是因司徒于奉接到五月一日广东省政府公文一通,为张巴拿巴上广东省政府公函之批示。张巴拿巴要求省政府保护并附送《传道记》。省政府批示,着其将民国十七年(一九二八)在南京中央政府立案之公文录呈,以凭核办。司徒于奉接到广东省政府这一批示公文之后,立即寄给总部,总部遂函达广东省政府,声明张巴拿巴之公函实非发自总部,说明张巴拿巴如何另立伪总部之情由等等。此函何时发出,未具时间。因广东省政府之批示在五月一日,姑附于此。
五月三日,保佛真会致函总部表示拥护上海总部反对张巴拿巴。
五月五日,李锡龄来函,谓各处真会均一致行动,“惟怡保本会尚不明白,读其通告甚为可惜。弟经去函劝解,信底夹呈,想必早日觉悟。”石叻、吉隆坡两处早已告知一切,北婆罗洲各处真会联合发出一致拥护上海总部书,南洋各个真会都已寄去一份。不过,从以后的发展情况看,怡保真会并未“觉悟”。
五月五日,李锡龄又特别给怡保真会发了一封忠告信函。言怡保历来给总部的捐款最多,而这次张巴拿巴在九龙办神学会、印晚雨报也以怡保辅助而成,“但金钱如水火,能益人亦能害人,处床头金尽,固壮士无颜,金钱太多亦能使人作恶,”。“今接上海、福州、台湾、湖南各支部及各处本会之函告,均不直张长老之所为,惟贵处之见地独异,其曲高和寡耶,抑偏听而暗耶,或欲为张长老留一美好地步耶,若然,张长老之总部,不日要迁到贵处矣。”讲了不少道理,也揭露了张之真相。但仍是罔然。
五月七日,六大与会代表一致决议将张巴拿巴革职、除名。
五月十一日,南洋实吊远真会致总部函,说怡保真会只听张巴拿巴片面之词,已“认香港为彼之正式总部矣。盖张氏自不满私意托故离部后,常与怡保本会通信,故怡会早中其术,致宣言颠倒是非,读之令人心痛。”同人决议有三:“㈠先函警告张氏,促其觉悟;㈡寄函怡会质问,着其悔改;㈢寄函总部,遵照此次大会而行。”又说“前者对张过于推崇隐蔽,致有今日之变”,分析了张巴拿巴如此作为的一条客观原因。
五月十二日,庄意正发表宣言,叙述在《晚雨报》任编辑前后之经过,揭露张巴拿巴。
五月廿五日,总部发出处分张巴拿巴之通告,并宣布张巴拿巴之罪行,已见前述。
五月廿七日,上海特别市社会局局长潘公展发布“字第二三七七号”训令给真耶稣教会总部,谓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并勉真会应遵照中央并市政府之新颁规则办理教会。

以上,为笔者就目前所知材料综合整理而成。由于许多资料未能找到,如总部所发历次公函、张巴拿巴《晚雨报》、及一些个人函件,因而有一些史实详情,以及一些史实的准确时间均有阙略,实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