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反对张巴拿巴的真正原因

前面已经说到,《卅年专刊》把清除张巴拿巴的原因仅仅只归结于张巴拿巴冒充真耶稣教会的创始人,历史真相当然并非如此。下面进行详细论证。
据《圣灵报》六次临大特刊的记载,一九二四年,张巴拿巴甩掉魏以撒等人,擅自召开三大于长沙(原称二大),分裂了真会,冒充发起人。张巴拿巴成了南方真耶稣教会的主要领导人,说了算的领导人。从此而后的前四年当中,张巴拿巴的为人行事大约还是很得人心的,在会众中深具影响。然而,他冒充发起人,不惜分裂真会,说明他本人品德、修养是有问题的。他这样做说明他有强烈的领袖欲,为了当这个领袖而不择手段。而一旦得手,狂傲自大、颐指气使、为所欲为等特性就要逐渐暴露出来。《圣灵报》六大(后改称七大)特刊上有一篇署名为“敏如”撰写的“批评张巴拿巴之狂妄与晚雨报之价值”一文,其中分析张巴拿巴“仆倒的原因”时说,其“远因”即“虚荣”,是冒称“本会发起人”。
然而到一九二八年五月第四次全大(后改称五次全大)召开之后,张巴拿巴变了。他的虚荣心,使他一切不良本性开始暴露了,或者说,一旦得志而更加发展了他的不良本性。
四大之后,张巴拿巴的行事为人大异从前。
本书第三编曾提到,郭多马在《圣灵报》第六次临时全体大会(后改称七大)特刊上,撰写了“胜过魔鬼工作的面面观”一文,总结了南方总部同“魔鬼”的斗争。其中“第三面攻来的,就是废除规章派”,这说的就是张巴拿巴。“这一派原来是喜欢遵守规章的,成立规章的。后竟反过来要废除规章,推翻总部……经过两年的工夫,屡次要陷总部至于解散的地步。兹举出几端,略述在第五次临时大会(后改称六次临大)之前,魔鬼怎样操纵张巴拿巴,捣乱本会总部,拦阻著书工作,几几(乎)把总部倒闭了”。
一共列举了五条:
㈠“怀恨泄忿,几使支部失感于总部”。
这说的是张巴拿巴对湖南的向保全执事“忌恨很深”,“常说他是已经跌倒了”。然而湖南省支部并不这样看,认为向保全“还在主道上站立得住”,因而湘支部恢复了他的工作,并把他派往南县传道。张巴拿巴听说以后,再加上一些别的不满意的事情,就借题发挥,大发怒气,“移罪于谭(配得)、罗(喜全)两执事,将要革除其职,非严办不可……”。张巴拿巴的这一做法,几乎激怒了全湘信徒,差一点就要不服从总部了。幸得谅解,才不致酿成大事。而这其实只是张巴拿巴个人所为,与总部无涉。
㈡“想要发财,扩大印刷的计划,陷总部于经济困难的地步”。
总部购置印刷机,仅只是为了出版教会的书报。而张巴拿巴,非多买机器、非多雇工人不可,还要雇一个常年律师顾问,以备打官司。要把印刷所办到商务印书馆那样大。不料,只几个月的时间,就亏空了四千余元,总部背上沉重债务。
㈢“拦阻各书的著作,有误传道进行”。
总部购置印刷机,原只为出版《圣灵报》,出版教会传道书籍。而张则以为“小胆不配作大事”,“总部……一面可以传道,一面可以做生意”。最早拦阻著书出版“是在未开神学会之前。因张氏向湘会怀恨泄忿的缘故,至于停顿不能……开神学的良机,藉可编就各科的讲义,先作教授之用。而后略加改正付印成书,以便总部发行。不想张氏已变相为第二扫罗,日以嫉善忌才的怒视消灭应做的工夫。常说开神学不必多讲什么道理,亦不在道理晓得多,能实行舍命,会受苦,就够了程度。”结果,几本即将脱稿书也就夭折了。最终拦阻是在神学会之后,张巴拿巴又来搅扰陷害,著书出书计划又被完全打消。
郭多马叹息道:“若不是真神的恩典能力,赐给我们有顾全大局的忍耐和计划,而要保持总部不在那时候解散,亦是很难的啊!”
张巴拿巴的做法,实际上已经犯了信神教会的大忌。特别是在由一些有相当知识水平的人员组成的总部当中。在一般信徒中,是有一些人“只是个信(神),别的什么都不管”,就象张巴拿巴说的那样:“能实行舍命,会受苦,就够了程度”。然而,一些有知识的人,特别是那些热心传道的人,那些在总部、支部、各地分区会中工作的大多数长执,也包括相当多的信徒并非如此。他们都要探索、宣传“真道”。张巴拿巴的作法,实在是犯了教会之大忌,离开了“神道”和“真道”。
㈣“谬解圣经,惯用血气,使当时的神学会员,有至于失望灰心。”
张巴拿巴,在最近几年当中“对讲解圣经,多是不按正意的,而且妄谈启示与奥秘。……我们屡次要改正他的错误,免传出异端败坏教会,他终不觉悟,也不领受,其实没有属灵的聪明了。”张巴拿巴的说法不但在总部成员中是少数,而且在神学讲习会的学员中也行不通。“一般神学会员,听他讲解什么六千年最奥秘的道理”,弄得学员“头晕心乱”,而张巴拿巴则说这些学员“程度太低”。起初学员们还自认程度太低,而末了却发现原来是张巴拿巴自己“乱七八糟”。张巴拿巴又“惯用血气去恐吓人,不知道的以为他有神的威权,凡不讨他喜欢的,即时就变脸起来,乱责一场。不顾自己甚么出身和学问,反说这一期神学员,都不够程度,不能为传道工夫。”“他在神学会几个月中的狂妄行为,和所讲乱七八糟的道理,当下多至于失望灰心了。”
㈤“暗施手段,阻止规章的更改,说出狂妄的话,将要把大局破裂。”
郭多马没有说张的家眷迁往上海之前他的“缺欠”,只是说“已尽了规劝和匡扶的本份”。重点是说“从他家眷搬住上海之后,我们见他的变相是很快,专权独断,种种野心,实足大有害于本会前途。”张巴拿巴又说“我已寄信杨利伯加和别的女执事,请他们来总部办事,换一班女负责试做一时”。他“看自己为总负责是永远的”。实际上,张巴拿巴这样做,并不算违反四大(后改称五大)所定的规章。因为四大规章所定是大会选举总负责,而总部的其他负责人则由当选的总负责挑选。张巴拿巴为什么要将总部的负责全部换成女性呢?未见于记载。根据前面的记述,再以常理揆度,显然是张巴拿巴忘乎所以而颐指气使。然而,在总部负责人已经选定且又进行工作之后,随意更换,虽然不算违背规章,但却必犯众怒,这是显而易见的。更何况再加上其他的不满。黄、郭等人“故不得已发函召集第五次临时大会(后改称为六大),从根本上计划,必须更改规章,使总负责不能任意用人。”当时,五大代表多数不明白这个计划,张巴拿巴又采取了许多手段,欺骗蒙蔽代表,阻碍修改规章,然而“真神要成就他旨意,便把所更改的规章通过了”。这个规章主要改动的是第二十六条,即总部负责人全体都由代表大会选举,然后再由这些负责人当中互相票选推举一位总负责。应当说,五大更改的这一条规章之所以能够通过,除总部负责人郭多马等人之外,与会代表的大多数已经认为四大所定不合理,更何况还有湖南支部之类的长执们对张巴拿巴已有认识和定见。几乎可以说,通过是必然的,根本无须多费手脚。真耶稣教会本来就是群众自发构成的社团,再加上西方舶来的自由、民主等理念,通过这样的规章会有困难吗?而张巴拿巴也好,还是他的儿子张石头也好,对这种群众的动向却视而不见,不能感知分毫。
郭多马接着又说:五大规章“既通过之后,张氏对自己的权位以为失了败,虽再当选仍为总负责,而心里还是充满恶毒怀恨的了。故于就职那时候,不禁说出许多狂妄话来,给明明的各代表,才看透一点坏心地来。今日(一九三零年,六大之时)思之,若不是真神亲自感动各代表赞成更改前次第二十六条的规章,和不安慰所当选的负责一同就职,则本总部的倒闭,又恐怕即在大会那时候了(指五大)。”
郭多马这篇文章撰述于一九三零年六次临大(后改称为七大)革除张巴拿巴之后,其目的是为了向会众说明真相,以免发生不良反响。

《圣灵报》特刊还刊登了一篇文章,题为“述说张巴拿巴变相之经过”,是“总部同人”一起撰述的,完稿于民国十九年(一九三零)三月二十四日。这篇文章是否先发过单张后又纳入特刊,不详。估计应该是先发行过单张。因为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二月,总部将张巴拿巴派往广东、香港之后,形势顿形紧张。这篇文章不应等到六大(后改称七大)召开之后才公开发表。
文章首先说因为张巴拿巴“近后突然变态”,各地教会不明究理,所以要加说明。
“溯自本会开第四次全体大会之后,张长老之行事为人,则大异从前。”于是“总部受反动派攻击”。而这些人攻击的原因大多根据的是“张长老个人之缺欠,以作其反对与排斥之工具。而张长老在屡次之混乱中,实为众矢之的。”当时的情形显然很困难,一些人攻击总部,总部一些同人十分为难,不得不一再告诫、劝告张巴拿巴。无奈张巴拿巴“自以为我是耶稣,我错即耶稣之错。反对我者即是反对耶稣。”他不但对那些反对派这样讲,对同人相规劝者也是如此说法,绝不改正错误。
又“自谓所有真耶稣教会皆是我一人所开办”,而实际上他只开办了不满十处教会。又“自称乃本会起源第一人”,贪天之功为己功。
在总部之内搞一些恶劣手段以控制众人,或“联乙倒甲”,或“联丙倒丁”。“对传道人则爱欲其生,恶欲其死,常欲革掉某甲,赶出某丁。拂其意者则引为反对自己。善挑拨又工谮谗,好撒谎又喜发誓。厌旧喜新。好恶拂人之性,内心阴险,外貌又可感人。敢作敢为,言行背乎真理,曲解圣经,捏作异象,假受感动,乱说预言,瞒人骗己,而又欺神。”
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黄以利沙刚到上海,张巴拿巴主张总部应当兼办一种社会性报纸。黄呈聪(以利沙)等人极力反对,以为“吾人既办属灵之事,不能再兼营世务,纷乱专一之心”。由于大家的反对只好作罢。非止此也,之后又主张在上海教会办学校,在南翔办养老院、《圣灵报》印刷所要作大生意,要超过商务印书馆,“常说我现在看金钱是极乎要紧云云”。
对于《圣灵报》的投稿,张巴拿巴“自己又不知自己文字既欠园通,道理又无统系”,初时还虚心接受别人的修改意见,久之则变成“怕别人将自己好文字好道理之部份删去”,要别人“只可改一两字”。而编辑人员则要对全教会负责,以免贻笑四方。同人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又从南京请来与张巴拿巴私交甚笃的王医生相劝,谁知王医生的苦劝亦是“马耳东风”,亦是毫无办法。总部负责人等“既感帮助之困难,复乏扶倾之善策,故万不得已始有第五次临时大会之召集,冀可付于群策群力,共谋挽救。”
也就说,五次临大,是为了挽救总部而不得不召开的。为了限制总部负责张巴拿巴的为所欲为,不得不修改规章。不得不将第二十六条总部负责产生的方法改为大会选出全体总部负责,再由这些当选负责互相票选出一位总负责。(原来四大规章规定大会选出总负责一人,其他总部负责人由总负责自行指定。见前述。)。
在五大召开之前,各地代表及总部负责先开秘密会议,当时张巴拿巴已经受到各方之指责及劝告,张也声言认错悔改。大会召开时也曾引咎自劾,大家当然也希望他切实悔改。
五大结束之后,郭多马、黄以利沙本来都已当选为总部负责,因为张巴拿巴对二人忌恨最深,为了成全总部的工作,不惜引退,“以避其锋,以消其妒”,没有就任。总部同人又因为各地教会代表并不了解张巴拿巴的底蕴,又希望张能悔改,以策将来,因而不究既往,隐其恶而扬其善,重又举其为总部负责。五大之后,张巴拿巴在上海呆了一个月,总部屡次审议会,张巴拿巴也照常出席签字,一切正常,大家“皆一心为主进行会务”。
而一九二九年,因广州教会需人帮助,总部遂于十月五日派张巴拿巴赴粤。不想,张到广东之后,复又变态,开始再一次分裂真耶稣教会。
关于张巴拿巴的言行,《圣灵报》六大(后改称七大)特刊有许多揭露,特别还有六次全大革除张巴拿巴的判文明确具体地作了说明,已见前述。本书于此处要特别补充说明的是,总部同张巴拿巴的斗争,并非仅仅是为了要弄清真会发源的历史真象。而是张巴拿巴自以为得逞之后,原形毕露,早在五大之前,四大之后,总部之内就已经暴发了激烈的斗争。(其实,恐怕在四大之前就已出现了问题,只是找不到明确的文字记载。)而这些斗争都与真耶稣教会创始人为谁无关。《卅年专刊》只是一味地强调真会的创始人是谁,完全不顾这场斗争的实质,贬低了这场斗争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