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真耶稣教会卅年纪念专刊》及十一大决议的贯彻情况

《卅年专刊》是为纪念真耶稣教会创建卅周年而撰述的真会历史。实际上,在纪念二十周年(一九三七年)时就想要写一部历史的,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而中断。
《卅年专刊》标明的出版日期是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实际出版日可能在一九四八年,因为魏以撒为《专刊》写的“本刊统言”完成于民国三十七年(一九四八)的十二月二十日。
《专刊》的大概内容有:
序集:有题词之类,特别是国民党要人(除蒋介石而外)的题词;
第一集为总会及各地真会摄影集萃纪念;
第二集为“大道之行”;
第三集为“会史献文”,是各地真会历史文献、记载的集萃;
第四、五集为“最高权力机关”,记载历次全体大会及代议员会及理监事会的概况;
第六集为“书报与传单”,记载真耶稣教会曾经出版过的报刊、著作、传单、诗集;
第七集为“神学教育”,记载总会及各地教会举办过的神学讲习会;
第八集为“治会法规”,记载教规、会章、办事细则之类;
第九集为“服务事工”,记载教会办过的事业,如丧葬、救护、逃难之事;
第十集为“异教之风”,记载从真耶稣教会中分离出去的一些不同教派、个人;
第十一集为“中枢机构”,记载总会(部)的工作;
第十二集为与“政府往来文存”,记载在政府立案、请求保护、购买土地的文件往来;
第十三集为“圣徒传记”,记载真会历史上的一些重要人物;
第十四集为“证明真道”,记载各种神迹奇事;
第十五集为各地真会状况的统计表;这当然是截止到一九四七年时的统计。
全书大约七十余万字,内容极其丰富。最为重要的贡献是,《专刊》保留了许多各个历史时期的原始文件资料,如当初一些人的原著、往来之信函、原始文件、单张传单之类。也有一些为了说明历史,由当事人撰写的回忆文章。这是研究真耶稣教会历史的很重要的一本历史资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
㈠在与张巴拿巴的斗争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上,只强调说明真耶稣教会的创始人是魏保罗,完全不谈斗争的实质:民主与独裁。六大开革张巴拿巴的“罪状”虽然照登,但此外,没有任何地方曾经指出过这场斗争的实质,也不组织任何相关的文章。凡可以证明张巴拿巴为冒充发起者的文章,则不遗余力的组织、搜集,而且时常是不管这篇文章中心思想的原意如何。这一点,为避免重复,此处不再赘述,请读者留意。
㈡极力推广魏以撒的“十二标准要道”,力图利用《卅年专刊》将其变成全教会的要道。《卅年专刊》伊始为“序集”、第一集“献影纪念”。第二集“大道之行”;先是总论“大道之行”,论真会之政治目标、历史任务,之后就是魏以撒的叁篇论述“十二标准要道”的文章。从这个安排来年看,显然是要将“十二标准要道”列为整个真耶稣教会的共信教义要道。而“十二标准要道”在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是如何“通过”而成为“决议”的已如前述。这种安排显然同十一大形成的“决议”不相符。因为“十二标准要道”在十一大上是以“办事细则”的形态通过的,显然不能做为“共信教义”来对待。
而且,做为“历史”,却完全不刊登八大(原七大)、十大关于教义的讨论及决议。
㈢极力阐明真耶稣教会在国家、社会之中应有的地位,也就是真耶稣教会的“宗旨”、“历史任务”。
如果再联系国民党要人的题词来看,这种为真耶稣教会争取社会政治地位的目的可以看得更清楚一些。
题词者,除蒋介石而外,差不多的人所共知的重要人物都有了,如李宗仁、程潜、孙科、陈立夫、谷正伦、廖耀湘、杜聿明、吴国桢、阎锡山……等等。题词的内容大多是信奉真理、济世树人、自立立人、昌明道德、心理建设、以仁要人、以义正我、真理永在、宏道宣化、博爱和平、救世救人、普度众生、一视同仁之类。也有明确提到宗教与政权之关系的,如程潜就提到了要“以教辅政”。
这些题词很难说明国民党政府是如何重视真耶稣教会的。但可以说明真耶稣教会总会是如何重视国民党政权的。当然,一般地说,凡有书本著作问世时,都想找一些要人、社会名流题词,以壮声威,不足为怪。然而这如果同前述魏以撒等人制定的真耶稣教会的“宗旨”联系起来看呢?这些题词,显然是总会的主办人员等分头找到这些要人,邀请他们题词的。化这么大的力量、功夫去邀请题词,又说明什么呢?
前面已经分析过了,魏以撒已经把真耶稣教会设想成政治团体,争取的是国教的地位。集中表现在《卅年专刊》第二集魏以撒所撰之“大道之行”一文。这是总论真耶稣教会的宗旨、历史任务的专论。
总会的其他人员都赞成这样“世俗化”吗?不一定。郭多马在“序集”中发表了“本会三十周年纪念感言”一文,提出了真耶稣教会应当注意的几个重要问题。其中第一条就是要“坚定属灵立场……即超越世界,不随流俗,雅各所谓‘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实为本会应特加注意之课题,无论信徒个人及管理教会负责者,必须严守‘与世俗为友,即与真神为敌’之戒律。在思想行事上,及教会一切设施上,均应避免世俗之沾染,诫惕外来势力之支配。以属灵之不变,对属世之万变,为吾人应有之态度,神圣超绝之地位于不坠。”郭多马所指显然是当时真耶稣教会出现的“世俗化”的现象,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明确指出,是包括负责人在内的。而且,在当时,郭多马对全局已经无法左右了。此外,杨约翰大约也对当时情况不满的,只是笔者不知道更多的详情。一九七七年,杨约翰在一本《卅年专刊》的最后标明“吾未参与编审校正之工”。而他,在《专刊》上是标明为审校者之一的。
《卅年专刊》的出版,是执行十一届全大的议决案的结果。问世的消息刊登在《真耶稣教会圣灵报》第一卷的第七~八期的最后一页。这一期《真圣报》出版日期为民国卅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已在一九四七年末了。但《卅年专刊》伊始有魏以撒所撰“本刊统言”一文,自署日期为“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已在一九四八年末。两个时间,相差一年,已见前述。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五日总会发布了布字第一号通令,通令执行十一届全体代表大会通过之议案暨本会会章、办事细则、实施办法。具体情况,如圣灵报社改组成《真耶稣教会圣灵报》社,各地建立分社、建立编审委员会、成立救济总会、建立神学校、设计正式的会旗、证章之类,以及总会工作人员到各地巡视教会之类,本稿从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