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张巴拿巴称武昌全国联络大会)

当时,真耶稣教会非常兴旺,特别是湖南、河南、湖北三省。而魏以撒等领导人“诚恐日久天长,在一个会名之下,传出四分五裂的道理,有了互不往来的情况”。当时,魏以撒正在长沙,征得在湘长执们的同意,乃由长沙向各省发函,在武昌召开二大,以取密切的联络。“因为圣经上的启示说:‘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络整齐的一座城’;又说:‘用和平彼此连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意思说:非合一不能整齐,非和平不能连络,但在这两者之间不非竭力保守不能成功,‘这样我们修造城墙,城墙就都连络,因为百姓专心作工’。主耶稣之所以还没有降临,就因本会为修造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大工程尚未完成。好在大家都能专心谒力,必能成功。但既完全成功了,主耶稣也就来迎接我们来了。现在参巴拉一党的东西正在图谋,使本会城内大加扰乱的时候,绝对不是很容易的装饰到很整齐的地步,请大家一同留心,阿们!”
  以上是《卅年专刊》论述的二次全大召开之起因。
  在阴历二月二十三日(公历三月二十一日)发布的召开第二次全大的公函强调的也是“合一”、“连络”这一点,其主要内容如下:
  时间和地点:“在武昌武胜门正街第六十号真耶稣教会。开会时间,自阴历三月二十一日起至三十日止(公历四月十七日~四月二十六日)。”
  目的:“以使基督的真爱在我们中间显明了,更当谒力保守圣神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同被一个圣神充满,同在爱子的园里。”
  并号召大家积极准备在上海即将召开的基督教大会上传更正教:“众圣灵胞长老执事们哪,见了这紧急邀请的公函要快快地宣布,因为本年公历五月二号至十一号,即阴历四月初六日至十五日止,基督教各会在上海开全国大会,特请我们真耶稣教会加入大会,这实在是传更正教的大好机会。所以我们本会,当先开了这全国大会,然后派代表赴上海的大会,故开会的日期不多了。若各灵胞有被圣灵启示的稿件,预备在上海大会的材料,请速速寄来,以备印刷。”
  大会要讨论的问题:“这次是万国更正教开创五年的大纪念日,所以在大会中应讨论的甚多,以致如何联络统一真道,如何宣传教务,如何整理圣规,必定帮助实行作各教会的榜样,不给魔鬼稍留地步,或教会将来如何的进行,全在此次大会成就。这样的大责任,都在我们这真耶稣(教)徒身上,是人人有一份的。”
  大会的总题目:“是先全教会联络一致,然后更正各会一切不良的教规。”
  我们的责任是:“耶稣要先派华人作成真更正教的工夫。他的旨意就是先要救我们华人,后必从亚东(东亚)我中华传到万国,所以我们应该提倡灵胞到处靠圣神施恩,自助、自治、自立、自养,作成万国各教会的模范,立好了妥当的根基,庶可在大国夺那最好的冠冕。”
  至于路费、大会用度由与会者共同、自愿奉献和负担。
从公函内容看,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要作成“自助、自治、自立、自养”的教会,这和当时由洋人出资兴办的教会当然大不一样。但是,从公函中所说,要“作成万国各教会的模范”来看,与“更正”万国各教会的目标,似乎是不大一致。这和前述魏以撒论万国各会都有其优点,而真会博采众会之长的观点倒还一致。
  在公函中提到的真耶稣教会分布地如下:“凡与我们见面,同灵、同心、同工在直隶元氏等十三县,和山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江苏、吉林、福建的众灵胞,都是切切实实的嘱笔请安,哈利路亚,圣神说是的,阿们!”
  末署“万国更正教真耶稣教会全国同志灵胞公启”。
  这次大会召开的目的,显然是要统一,特别是在“道”上的统一。  

二次全大概况(《十周年纪念专刊》记作“全国联络大会”):
  地点:武昌得胜桥真耶稣教会(与前述公函中所列不同)
  时间:民国十一年(一九二二)公历四月十七日至二十六日。
  召集者:魏以撒、李腓力、张殿举、向保全。
  主席:高大龄
  书记:魏以撒。
出席人十八位:
山西 高大龄;山东 张殿举;北京 魏以撒;南京 曹光洁、郭文俊;宿迁县 时仁航、时克强;河南省 陈清洁、王真光;湖南省 李腓力、谭配得、罗喜全、盛著全;武昌 袁彼得、张云卿、范香山;东篁店 吴金秀;黄陂 彭寿山。包括十一个省、市、县。
  选高大龄为全国总长老。对此,《卅年专刊》又如是说:“民国十一年在武昌召开的第二次全大,仍承认了(不用“选举”二字)高大龄为全国总长老,因为张巴拿巴没有监督的名义,所以不用监督的称呼,乃有总长老的产生。张灵生自此也被称为长老了。如有全国要事,由高大龄、张巴拿巴、张灵生、魏以撒商办。这应该是当时真耶稣教会总部机构中的四大主要人物。因为长沙本会特别兴旺,有以长沙为联络机构的提议。因张巴拿巴在湘发行神恩报,及三次全大时北方没有人出席以至没有实现”。高大龄之所以被选为总长老是因为照顾张巴拿巴没有监督名义而设,可以想见张巴拿巴当时在总会中的影响和地位了。
  二大又讨论了中华续行委员会拟在上海召开全国基督教大会,曾致函真耶稣教会北京总会,征求赴会代表。每五百人选出一名。公推高大龄、张殿举、魏以撒三人出席。长沙会众捐出旅费七十元,不过,据《卅年专刊》说是都被张殿举一人全吞了。
  拟定规章十五条,文字不太通顺,当时湖北形势不妙,无暇逐条修正。后来由高大龄从上海返湘之后才修订而后付印的。而在《卅年专刊》第八集《治会法规》中是这样论述的:“到了民国十一年(一九二二),在武昌第二次全大的时候,所议出来的十五条规章,才开始注意到治理教会的方法程序。大会后又由长沙本会加添到六大纲七十七条。”从这个叙述来看,真耶稣教会的组织机构在不断地完善。
二大制定的十五条规章,《总部十周年纪念专刊》全文刊载,题为“本会规章的缘起”,既称“缘起”,意指第一次出现。
内容如下:
“一、本会有长老,或有执事,有会堂,有属灵的弟兄姊妹。
二、本会每逢安息日,三次聚会,祈祷、歌诗、读经、讲道。
三、每日至少祈祷两次,能多次更好。
四、本会有受洗之弟兄姊妹,应由长老,或执事施洗。
五、本会分圣餐之期,随圣灵启示,或一月一次。
六、一切捐款,由各人按着力量自定,必须出于乐意。
七、接待远来弟兄,须有该会长老,或执事函件,并用该会图章为证。招待之期,或一日,二日,至多以一安息为限。
八、联络各省真耶稣教会通讯处,暂附设湖南长沙本会内。俟两年后,再在大会协议。
九、开大会,乃联络各省真耶稣教会,每两年一次,地点前半年酌定,不限定一省。
十、真耶稣教会,在本省,与各县支会联络开会,自行酌定地点,每年一次或二次。
十一、开大会之费用,各省本会,酌捐担负。赴会代表路费,各省自备。各县赴本省聚会,路费亦归自备。
十二、本会当求真神选派长老,到各处讲道,或一安息、两安息,至多三安息。如蒙主特别启示,则不限日期。
十三、书报统一,印教会书报,须照教会实在事迹登载。若有奇事神迹预言异象等须详细考察,切实再登。每年一次,或两次。各处属灵的弟兄姊妹应当购阅,可得实情。
十四、凡属灵的弟兄,可办实业之事,必须正当营业。
十五、凡属灵的弟兄,有青年之子女,应当入学读书。”
这个十五条规章的内容,二、三、四、五条,是由教义而衍生出来的举行相关活动的规定。如安息日一天要三次聚会;每日祈祷次数规定;施洗人资格;圣餐的时间、次数等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完全没有提到女人祈祷、讲道必须蒙头,没有坚持魏保罗的倡议,放弃了;二是,关于举行圣餐的时间,“随圣灵启示,”完全与魏保罗一样。后来的分歧,是魏以撒发展、变化乃父所传的结果,见后述。
其他则完全是教会的管理制度,即所谓的“规章”。这个规章,若与后来长沙本会增加的五大纲六十二条相比,基本上还是属于一些原则性规定。主要思想是加强全国各地真耶稣教会的统一管理。从内容看,这种管理还是非常粗线条的。值得注意的有两条:其一是把真耶稣教会的通讯处设在长沙,作为全国真会的通讯处。这可能是当时的主要负责人,因见湖南真会的发展如火如荼,想把总会设在长沙,故而有此规定。其二,是规定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以加强联络。
有一点需要注意:由后述可知,魏以撒改变乃父之所传教义,是从一九二二年开始的,但二大制定的十五条规章,乃至于后来在长沙增加为五大纲六十二条都没有反映出魏以撒的改变。是什么原因,需要深思。由上述二大确定的真耶稣教会总部机构的四大主要人物(高大龄、张灵生、张巴拿巴、魏以撒)来看,魏以撒虽然是魏保罗的儿子,但当时他最年轻,大约只有二十一、二岁(一九一七年魏保罗初创真耶稣教会时,他只有十六岁),在另外三人都奉行魏保罗教义的情况下,魏以撒显然还不具备在全局改变教义的能力。
至于长沙真会增加的五大纲六十二条,放到湖南真会发展史中叙述。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无论是《卅年专刊》,还是《总部十周年纪念专刊》都没有提到。即,一九二二年,是魏保罗预言“五年以内、四年以外”、“耶稣降临审判万民,天火焚烧天下”的最后期限。据前述可知,北京、天津、湖南、山东、湖北相信这个预言的人是非常多的。张巴拿巴也亲自到处宣讲过的,见前述。然而,一九二二年,耶稣没有来。这一年,整个真耶稣教会的一切记载,没有一处提到这个预言,也没有一处提到由于这个预言没有实现,广大信徒的反响如何。除了后来张巴拿巴在《传道记》中,以及被开革之后,极力进行攻击,证明魏保罗荒谬,证明自己一贯正确而外,再就是魏以撒撰《使徒魏保罗之定时释义》一文了。
但前述《卅年专刊》分析召开二大的起因中说:“主耶稣之所以还没有降临,就因为本会……”云云,应该是对魏保罗末日预言作的解释。不过,《卅年专刊》的这个解释,已经是在一九四七年了。

关于武昌二大,张巴拿巴一九二九年所撰《传道记》记作“第一次全国大会”,不承认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大会;这是为了表示早已同魏保罗《万国更正教》分开。关于二大的相关记载,也极为简略,仅作:“我们于前一月印刷公函,通知各省本会。至二十日(三月二十日,公历四月十六日),各处代表,均已到齐。廿一日(公历四月十七日)举行大会。议定规章若干条。以后又经警察前来阻挡。但我们初次开会的教务不多,也就此了结了。大会既已完毕,便将会务交托配得、喜全两执事管理。”
以上是张巴拿巴《传道记》关于这次大会的全部记载,真是太简略了。印刷公函的“我们”都是谁呢?为什么其他相关人物一个都没有提及呢?大会内容则又只有一句话:“议定规章若干条”。以“初次开会的教务不多”为托词。大会完毕之后,“便将会务交托配得、喜全两执事管理。”但谭配得、罗喜全两人在二大之后如何管理会务,未见记载。《卅年专刊》则只记有时仁航在暗中作工,见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