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于《万国更正教报》第二期。《卅年专刊》同样也全文重刊。
其中心内容讲的是所谓的“灵界大战”,“圣灵与邪灵”交战,如何依靠圣灵战胜魔鬼。那么,什么是魔鬼?
在弄清什么是魔鬼之前,还要先弄清楚什么是“情欲”、什么是“肉体的行为”。
魏保罗反复强调不能“体贴情欲”,否则“必死”;“要绝自己的意思”;要“绝财、绝气、绝名、绝色”;“绝自己的意思”;“断绝自己的意思,凡事都顺从圣灵”“顺从肉体活着的必要死,惟有靠圣灵治死肉体行为的必要活着”。
什么是情欲、什么是肉体行为,魏保罗举《圣经·加拉太书》五章十五节至末节,实际上只从十六节开始即可:“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象、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魏保罗又举《罗马书》八章十三节:“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即,情欲、身体的“恶行”是与“圣灵”相敌对的。
而魏保罗,又把这种肉体的情欲同魔鬼等同起来;或者把这种情欲与魔鬼的手段等同起来。
魏保罗描述了他与之战斗并杀死了的许许多多的魔鬼:“黧面鬼”、“狰狞异常”、“狰狞古怪”、“无法形容的丑鬼”、“大魔鬼”“衣服褴褛,舌吐唇外,高矮不等的鬼怪”、“极大极恶的魔鬼,圣灵暗中启示我说此鬼是魔王用的总帅”、“魔王国里甚是有秩序,委派千千万万大小魔鬼来害世人”、“北京马路上走的人,无论何人都是鬼了。我才明白人人都是被鬼附着,自己却不知道。”
这些说法,有的见于《圣经》,也有的不见于《圣经》;有的说法也并非《圣经》中独有、也并非以色列人独有的观念。其中有一些也见于中国汉族的传统观念,如舌吐唇外,显然是吊死鬼。但此处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此,而在于魏保罗将这种魔鬼观念同肉体的情欲相联系,甚至等同起来。“魔王国中也分文武百官,大小品级、各样的鬼名。世人有什么毛病便派甚么鬼去害他。惟独酒鬼、色鬼、财鬼、气鬼这四样的鬼格外利害。大群魔鬼游遍天下,寻找可吞吃的人。”这里将酒、色、财、气四种肉体的情欲说成是四鬼。但酒、色、财、气又是魔鬼的手段:“大凡魔鬼引诱人都是用吃的食物及世界的荣华富贵、尊贵的虚名,及各样试探人的法子,迷惑世界万万人民。大概魔鬼的内容是叫人生气、贪名、贪财、好色,后来弄的众人都下了地狱就乐了。”
魔鬼又如何害人呢?除上面说的酒、色、财、气、利用世人的毛病而外,魏保罗还提到了:当魏保罗“听到”天上的声音要他“受耶稣的洗”不久,“大魔鬼藉着魏马利亚、袁英臣阻挡我走圣路”;“魔王国里甚是有秩序,委派千千万万大小魔鬼来害世人。不但害世人,更可怕的是害各国各教会,都是从教会中首领人入手,叫他们传错了教规,率领着千万教友下地狱。”
那么如何战胜魔鬼呢?不能体贴情欲;“立志离开情欲”;“绝财、绝气、绝名、绝色、绝自己的意思”;“断绝自己的意思”,“无论谈话行事,存心为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不要自己一点意思。这样必得胜打败了魔鬼了;”“顺从肉体活着的必要死”。也就是说,要靠自我道德修养来战胜肉体的情欲,打败魔鬼。而这并非“人力”,而是神、是圣灵。要借助于“神”,得到“赶鬼的大权”。这篇文章用大量篇幅描绘了魏保罗如何在神、圣灵、天军的帮助下同各式各样的魔鬼战斗并打败它们的。而任何人都看不见他的战斗,只见他“瞠目远视,口中大声喊杀,两手乱舞,两足乱跳”的同“魔鬼”战斗。而“魔鬼”,谁也看不见,也只有他自己能看见。别人则以为他疯了。
“圣灵与邪灵争战,日日交攻,顺从圣灵的就得胜,顺从情欲的必然失败”;“体贴圣灵的必得生命平安”;“凡事都顺从圣灵”“惟有靠圣灵治死肉体行为”。那么如何才能得圣灵呢?要受全身面向下大水洗,要受圣灵的洗,要身体灵魂都圣洁,要得到赶鬼的大能大权:“人非得着真道,受面向下大水的洗,再得着圣灵的洗,更要得了大能力大权柄,万难离开罪,决不能战胜魔鬼”;“必须各人得着赶鬼的大权,若无此权就不能离开罪,若离不开罪就不能得救”。也就是说,要借助于神,借助于圣灵,才能战胜罪,才能战胜魔鬼。才能战胜肉体的情欲。
战胜魔鬼,魏保罗有其亲身的经历。他说:“十六年前,我在旧教会虽然比许多人更加热心,究竟不能胜罪,不愿作的恶倒去做,真是苦啊!”他不愿作的“恶”是什么,据前述记载,是他自己说的奸淫及贪财两罪。他由于两罪,自觉罪孽深重,无力自拔,于是他“听见”了天上的声音,要受面向下大水洗,要受圣灵的洗,,“看见”了耶稣,“看见了”十二门徒,“看见了”天军,并“得到了”神的“帮助”,给与了他“大能力、大权柄”,战胜了魔鬼。请看耶稣给他的武装:“从天上又有大声音对我说:‘赐你全身铠甲,用诚实当带子系腰。’我觉得暗中似有神用力给我系一系。叫我作一个诚诚实实的人,永不可说一句谎言。又有声音对我说:‘赐你仁义当护心镜,拯救的恩当作头盔带上。’就有主的使者暗中给戴上稳一稳。又说:‘赐你福音的鞋,穿在脚上。’我便觉着暗中有神给我穿了一穿。又说:‘赐你信德当藤牌拿在手中。’有声音说:‘拿结实了。’又有声音对我说:‘赐你圣灵的宝剑拿在手中。’便有大声音吩咐我说‘与魔鬼交战罢’。”这种神赐与的武装,实际上来源于《圣经·以弗所书》第六章第十一节到十七节:“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所以要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所以要站稳了。用真理当作带子束腰,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此外又拿着信德当作藤牌,可以灭尽那恶者一切的火箭,并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
魏保罗所说和《以弗所书》略有出入,如:以诚实作腰带而不是以“真理”,以仁义为护心镜而不是以“公义”,以福音为鞋而不是以“平安的福音”等等。不过这并不是什么问题,因为《圣经》其他一些地方的记载也不与《以弗所书》完全相同。如:《以赛亚书》第十一章第五节作以“公义当他的腰带”;《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八节作:“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诗篇》九十一篇四节:“他的诚实是大小的盾牌”;《以赛亚书》五九章十七节记耶稣“以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以报仇为衣服,以热心为外袍。”《哥林多后书》六章七节:“仁义的兵器在左在右”。也就是说,以什么(公义、仁义……)为全身武装的哪一部份并不是什么重要问题,关键在于武装的内涵是什么。它们是:真理、诚实、仁义、公义、救恩、信德、福音、圣灵。
在创建了真耶稣教会之后,魏保罗的“圣灵论”最后还是要落到只有真耶稣教会才是主的真教会上来: “你们打算胜过魔鬼进入神国,非入真耶稣教会不可。因为更正教的圣规都是主亲口指示的。”而其他的教会,魔鬼“叫他们传错了教规,率领着千万教友下地狱。”“请问现在天下千千万万的教会,千千万万的教友,也有许多大道学家、大牧者、大长老、大执事,能赶鬼的有几人……可叹众教友始终未曾得着真道,都是瞎办瞎闹了一场,白白的落个信耶稣的空名儿,仍旧不能得救真可叹哪!也因为没得着圣灵的洗,未有赶鬼的权柄,不能胜罪,终日被魔鬼邪灵缠绕着,真是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