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列主义为理论指导的政党,是无神论者。不信神,当然也不相信什么天堂。其奋斗目标是要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要带领全体人民一同建立人间的天堂。有这个想法和做法一点也不奇怪。中国人民在水深火热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之下生活了那么多年,想要翻身得解放是历史的必然。建立人间天国的想法其实也与基督教有关。因为基督教的天国总也来不了,为什么不在人间建立天国呢?当时的《共同纲领》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一九五零年五月二十九日,周恩来总理还特派陈其瑗部长接见了魏以撒和李正诚,谈了三个半小时。事后,魏、李二人将谈话记录进行了整理;魏以撒公布了自己所记内容,李正诚整理部分也打算公布,但最终是否公布,笔者未能找到根据。魏以撒公布的内容笔者也未能找到,不详。据说:“由于中南区军政委员会民政部王襄同志给周、董正副总理详实介绍本会立场,故陈部长颇注意我二人谈话。总会迁京大事,正与政府接洽中,报告会务,并晋见国务院郭副总理知注奉闻。荣归主名!阿们!”
从这个情况看,恢复宗教活动不是什么问题。从《真圣报》记载各地会务活动的情况也可以看到,各地教会很快都陆陆续续恢复了宗教活动。《黔阳通讯》还报道说当地人民政府“对本会了解,极力保护,信徒个个平安”。然而,十个指头不一般齐,个别地方当局在执行宗教政策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江苏《阜宁通讯》中就说:“……共同纲领是信教自由的,又有中央委员董必武先生说:宗教信仰是人民的事,政府法令是不禁止的。现下许多省人民政府主席下令给各级政府、各级干部,保护教堂信教自由。惟有盐阜(盐城阜宁)不能自由;乡间更是如此。我们守安息时常还有小阻挡。请总部为我们向内务部交涉,使人民得享真正之自由。”有一些地方虽然有问题,但一经交涉很快就得到了解决。如湖南《湘潭会讯》说,马公堰区会“因去秋土匪猖狂,人民不能安居,本会负责及同灵散居乡村,会务因此停顿。后有政府清剿,人民可以回来。而圣堂又被当地农会进驻办公,无法收回,所以停止聚会。幸有总会所办会刊,甚为得力。于衡山借《会讯》四份,据往交涉二次,允予迁让。在前月底果迁一空。”安徽肥东、山东昌乐也出现过类似情况。
为了解决各地出现的教会宗教活动如何正常进行的问题,总会在迁京之前,特地在北京建立了办事处。《真圣报》第四卷第十期上刊登的“总会通告(三)”中说:“本总会为适应新时代的要求,特举行第卅九次常务理监会议,经推定,李正诚常监前往北京设立办事处。代表总会向中央人民政府办理登记和接洽本会与政府有关之重要事宜。各支分区会与所在地政府之互不了解,或因误会引起事件,可将发生与经过实情具体报告总会,以便转驻京办事处妥为设法办理。”
从《真圣报》的记载来看,总会同国外真会仍然保持着联系,但已有阻碍。南洋保佛何提摩太于八月三十日给总会的信函报告说:接到了《会讯》,并按《会讯》要求寄上了“呈报表册、调查表及信徒名册”,又要求补寄第二、三期《会讯》。这说明联系尚未中断。但是,“寄来代呼吁救济灾胞公函,代为分发。各地本会收到,互相响应,乐捐叻币二百余元。但没有汇兑的方法,诚为憾事!”纳闽真会收到的捐款也因为“无法投寄”而“将捐款退与捐款人”。已经有了阻碍。但香港真会大约可以作为汇款的中转地。《港会通讯》中说:“国外有款捐助总会,不能寄到国内,请寄香港本会彭日清兄代转亦可。地址:港会可也。”星洲真会就曾“汇上46.62(元)交港会彭日清兄代转”。而港会汇款只见一次记载:彭日清把保存在自己手中的石叻真会董玉林寄来的港币四六元六角二分、总会所存四元、港会七月份奉献三十八元,以及“港会八月份捐十元,与王执事还给真圣书报社四十四元,合共一四二元六角二分,经于即日交由和成银行汇上,希收入册。”时间大约在一九五O年的九月,或十月。因为,消息发表在《真圣报》一九五O年十月二十五日出版的第四卷第十期上。
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一个令人颇费猜详的情况:即,有些地方的外教会全体进入真会,奉行真会教义。如北京的《中国基督教总会》“弃假归真”并入了真耶稣教会。一九五O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举行了特别会议,总会李正诚充当大会主席。议定:中国基督教总会“并入本会并定名为‘真耶稣教会北京东城区会’。自即日起本会门首改挂新名。”这次会议的名称就是“北京东城区会第一次职务会议”。议定会务由郝彼得主持,接受河北支会和大四眼井分会领导。中国基督教总会原主持人为郝彼得和张克;张克没有出席大会,也没有担任职务。此外,山东济南《神的教会》经李正诚“苦口婆心说服了他们,工作了十余日,完成了神的圣工,改了会名,去掉《神的教会》匾额,将主耶稣立名的《真耶稣教会》旗子高举了。已成立了济南正觉寺分会。已于八月十二日通告各地本会,现已诸方就绪。”沛县则有“几个地方的长老会都相继归真了……沛城东南隅的会友都属乎主了。大概受洗有一二百人。现下只有城西等会二长老把持两处教会。”潍县“北乡华坛庄有许多长老会信者弃假归真。本会差派刘德恩、陈宝蓉执事定期前往牧养。”《洛阳通讯》则报道说:“洛阳各教会信徒纷纷弃假归真。现下有内地会会友请愿加入本会,下安息就在北关聚会。将来还有许多选民要归入一个羊圈,为主亲自牧养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找不到直接可以说明原因的文字记载,李正诚“苦口婆心”说了些什么也无从知晓。
这种“纷纷归真”的现象,其实在前一阶段就已经出现:一九四七年九月之前,山东潍县“灵恩大会,耶稣家庭、复临安息日会信徒、执事,都来同沐神恩”(见第八编第十一章第二节);一九四八年末,苏北“西洋极深色彩的教牧、会堂、信徒纷纷更正”(同前,第五节);一九四八年末,四川南充县“圣公会二十余人受洗”(同前,第十四节);一九四八年九月前,陕西耀县“五六十佛门子弟归真”(同前,第十五节了);一九四八年六月前,云南宜良县可保村五旬节会“全会更正”(同前,第十七节)。
下面看看总会都做了那些工作。
首先,看看总会迁往北京事宜进展情况。《真圣报》第五卷第一、二期(一九五一年一月廿日出版)刊载了“真耶稣教会总会通告宁总字第一六O五号 一九五O年十二月三十日”,说是已经买好了房产,在“第四区前车胡同四十六号。计有土地一亩一分七厘八毫,房屋共二十二间半。是用真耶稣教会总会名义置买的。”议价人民币三千一百零四万元,另需税契、中人等什费约三百万元。但总会资金不足,尚缺五百万元。按协议需在两个月内交齐,否则要交滞纳罚金,为此而急征捐款。议定由国内十处支会开捐,各分担五十万元。而“关于总会迁京一案,前于第卅次理监事会已有决议在卷,此次魏(以撒)、周(安得烈)、李(正诚)三长老在京曾一再讨论,结果决议:‘应即迁京,并主张第十二届全体代表大会移京召开。’此乃因鉴及驻京办事处对当前各问题不易应付。为本会前途计,则应在京召开尤为得力也。故经决议:总会定于一九五一年一月底在宁(南京)结束,迁京办公。而对于十二届全体代表大会,仍照预定日期改在北京举行……。”
以上,真耶稣教会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和总会迁京事,都只见到总会所作决议,而办事处、迁京总会的直接记载都未能找到,更详细的情况,都不能介绍,至为遗憾。据一些真耶稣教会人士介绍说,总会确曾迁京,十二大也是在北京召开的。不过,总会很快就又迁到了武汉,而详情不得而知。
其次是救济。河南由于“雨灾奇重”,总会“两次拨款一百二十万元”。这是当时总会救济款额最大的一次。其他得到救济款的地方还有山东经六、山西因雹灾旱灾总会救济廿万元、湖南澧县救济了卅万元、湘阴七万、江苏丹阳十万、宜兴五万、滨海四十万、阜宁十万、浙江乌镇十万……。
再就是总会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大规模的教会组织、信徒人员调查,造表登记造册。据《长春通讯》所记,总会发出通告是在第五期《会讯》上。由于没有找到这一期《会讯》,无法知道总会是在什么时间发出的通告。长春是在什么时间寄出的表册也不清楚,因为通讯中没有说。湖南常德、安化也将登记表册寄给了总会。黔阳安江则报道说“安会已造具信徒名册暨简历表各一份,赉呈当地人民政府备查矣。”广东汕头也通过支会转呈总会“登记表两份,及该会信徒名册一份”。
这个调查造表登记是否是与政府对社会团体实行登记管理有关,没有找到直接的文字记载。推测应该相关。据笔者所知,一九五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政务院第五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各地真耶稣教会都在当地民政部门做了登记。
另外总会还发给教会许可证,如湖南醴陵、攸县则要求发下“许可服务证”。
此外又发动了一次全国性的为世界和平禁食祈祷运动,有的地方还有为世界和平签名。据《洪江通讯》,总会也是通过《会讯》发布的通告;举行的时间,据沅江、芷江、汉口三地的《通讯》,定在八月五日。湖北《巴东通讯》则报道说是在“六月十七日举行和平签名运动,并为全世界和平祈祷。参加签名者共计一五二名”。湖北《公安通讯》报道说:“公安分会及所属各区会五百余名基督徒在黄曙光执事领导下,进行广泛和平宣传。在七月二十九日保卫世界和平禁食祈祷大会。黄金口、大定垸、申津渡、毛家港、七星台各区会均同时举行,颇极一时之盛云。”沙市参加“和平签字计一三四名。该册已交当地人民政府第二区公所”。但从记载看,各地举行禁食祈祷大会时,各地标出的名义却不完全相同:湖南南县为“为全国教会禁食,并为世界呼吁和平”;洪江为“接会讯通告,请中外各地为全体本会前途平安,同心合意禁食祈祷一日”,没有“为和平”字样;沅江则“八五号召,本处……在八五全体禁食,发挥了真理,题为‘为本会求平安而禁食祈祷’……”;安徽和县为“总会通令全体禁食,在六月二十二日一致举行,为教会前途禁食祈祷一日”。湖南《汉寿通讯》则说“接得总会通告,全体本会为前途平安禁食祷告一天”。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同,没有记载可以说明。而且,如果从汉寿、洪江的记载看,总会的通告是为教会前途而不是为了世界和平。
而此时的魏以撒呢?他仍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教义,并继续企图用他的教义思想统一整个真耶稣教会。他在几次大会上的努力有没有作用呢?从记载看,并从现在的真耶稣教会状况看,不大,但有。如《真圣报》第四卷第十期上就刊登了浙江平阳“女界有实行蒙头”的消息,接受了魏以撒的主张。但湖南《安化通讯》中说:“钧会号召,遵于八月五日全体禁食,并举行圣餐典礼。”八月五日肯定不是逾越节,那末,安化没有遵守圣餐必须一年只举行一次的教义要求。从这个通讯中的口气来看,似乎是总会这样要求的。这不大可能,或许是通讯中的笔误。而且,从各处关于八五禁食的记载看,只有安化在禁食之后举行了圣餐,别处均无。一九五零年,大约在七八月间,魏以撒在长春举办了一届高级神学班。讲些什么未见于记载,但不费猜详就可以知道其大概内容,肯定与其十二标准要道相关,并和他的新发明也有密切关系。
此时的魏以撒又开始发动新一轮的教义争端了。第四卷第十期《真耶稣教会圣灵报》上,刊登了第四十一次理监会提出的十一条有关教义研究的讨论题目,以总会通告的形式发布:
“总会通告(四)共同研究
以后《真圣报》辟一研究栏,将其信仰不同点,请全体灵智高深的长执和同灵们发挥鸿见,使本会宣传趋于一致。请按次序送稿,以便发表。任何人的意见均可一字不删披露,阐明真理。希望踊跃投稿为荷。将来在大会中也要辩论这个提案的。
经四十一次理监会提出:
1,受洗后圣餐与一年一餐。
2,临终洗脚。
3,千禧年。
4,蒙头。
5,魔鬼是自有的,还是天使变的?
6,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是永远不叫人吃,还是长大成人的可以吃?
7,受洗后是否埋葬三年才能复活?
8,是否祷告一定要向西?
9,执事按立长老是否合乎经训?执事与长老是否有阶级性?
10,本会整个组织是否完全实行圣经制度,或仍采用理监制度,或委员制度?
11,会章细则与实施办法有何修改?”
这个十一条讨论题首先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第二、第四、第八这四条。读者如果没有忘记前面的叙述的话,可以知道,北方实行不同于魏保罗的教义是从一九二二年开始的;在南北合一进行的一开始,魏以撒就提出不同教义进行讨论了的,历经七大(一九三二年六月召开,后改称八大)、十大(一九三七年四月召开)、十一大(一九四七年召开)三次全大讨论;魏以撒取得的最大“胜利”是在十一大上,但仅仅是将其所主张的教义,列入了“教规”或“实施办法”,从未列入“教义”。现在,魏以撒又再次提出,一定要用他的发明统一整个真耶稣教会,不管有多少人反对,也不计成败。而其结果只是真耶稣教会更加分裂。
第九、第十、第十一条这三条是关于教会组织机构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九条。因为,“总会通告(三)”说:
“总会第四十次常务理监事会议,李常务监事正诚长老提:‘周安得烈、蒋约翰、张撒迦三位执事,在本会服务均有二十余年之历史,且年龄都超过五十岁以上。依据本会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应改立为长老案。’
议决:通过。
为执行以上决议,已于十四日安息日在总会举行典礼矣,特此通告,荣归主名!阿们!”
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既然在实施办法中已经规定,也已经照章执行了,为什么还要讨论?而且是在下一次理监事会议上提出。先执行,后讨论?
第三、第五、第六、第七这四条则是新提出来的。应当是关乎教义方面的内容。这要放到后面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