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卅年专刊》说,张巴拿巴(殿举)自高、骄傲、个人野心抬头并暴露出来,是他二次出山到了湖南之后:“有一天早晨张殿举起的很早,告诉魏长老说:‘某日我祈祷的时候,大声音对我说:你是万王之王,将来实现我要封你为王的。你我要同心兴旺大局。’”这个记载中的代词“你”及“我”究竟指谁解释起来都在两可之间,颇费猜详。“大声音对我说”中之“大声音”,指“神”;这种祈祷中的“大声音”或“小声音”,真会信徒均指为神的意志;“我”指张巴拿巴,没有疑问。“你是万王之王”中的“你”指谁?可以是魏以撒,也可以是张巴拿巴。说是魏以撒,是因为张巴拿巴传达神的旨意。果然如此,则下一句,将来“我要封你为王”一句中之“我”,就只能是“神”,而其中之“你”就只能是张巴拿巴。意思是说:魏以撒是“万王之王”,而“我”,即“神”,将封你张巴拿巴为“王”。如果,“你是万王之王”一句中之“你”指张巴拿巴,下一句,将来“我要封你为王”中的“我”,当指张巴拿巴。意思是说:我,张巴拿巴是“万王之王”,我,可以封你魏以撒为“王”。不管如何分析,张巴拿巴都是“王”。最后面一句“你我要同心兴旺大局”中的“你”“我”则没有什么疑问。《卅年专刊》就据此评为“这是他(张巴拿巴)灵界幼稚,自高骄傲的证据。”但这个结论是如何从这几句话导出来的,《卅年专刊》没有做。
一九二二年,高大龄、张巴拿巴和魏以撒同赴上海参加中华基督教全国代表大会,当时河南的王真光执事虽不参加大会也同赴上海。在船上,张巴拿巴对王真光说:“我将来要传的是协同会,现在不过利用真耶稣教会的招牌呀!将来河南的工作都交托你了。”从这里分析,张巴拿巴的个人野心已经成熟,甚至已经在拉拢王真光准备干部了。但张巴拿巴看错了王真光。王真光没有受他的拉拢,反而把这话告诉给高大龄和魏以撒。“并主张速将此言公布之,以免异日之累。高曰:‘交给主吧!’王曰:‘耳其言者,亦应负见证之责也,岂可真道由假人混乱之,吾愿尽力以卫本会也。于是在轮船中与张辩论。一则曰:‘张此言证未受天命也’;二则曰:‘利用本会乃被撒但利用之据’;三则曰:‘不敢明传协同会是无信心之铁证’;四则曰:‘仍要讨好于人,愿与人联合,就不能与神联合’;五则曰:‘假意传本会者乃成全麦子之糠秕也,自己终被弃绝。张为之塞,三日不能食。”
王真光事件,说明张巴拿巴在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过早地暴露了自己的野心;实在是按捺不住了。而王真光的态度又使他自感太冒失了。因而上海大会之后,在往湖南途经南京时,张给魏文祥、王真光发了一封认错的信,原文如下:
“敬启者文祥、王执事二君雅鉴:主祝福你全会灵安。兄自申分手,圣工甚忙。有三处加入本会,并未给信,求二君原谅。兄在申受水洗者百廿名,受灵的四五十人。又各处来函要属灵之人去演讲灵界的妙恩。弟早返湖省,过南京开会四天,大家齐集热心。弟望河南灵胞本会有进步,或有甚么启示,或有底稿,并快要寄长沙,即时出版,揭发各省,让慕道信徒者荣归主名。弟不久到武昌,再回湘同办一报,亦叫人都仰望耶稣。弟与你有错误,务要求你宽恕。兄在主内同一心,将来能成一大事。言无多论,这里灵胞灵妹都问本会灵胞灵安。
特问陈长老宋国运全家大安。
再者,冯军来函数次给犹太人约瑟,他是兄与他交谈多日,也是真和本会同心的。方请王先生来开封办教会,犹太人商量,兄去不去,兄心未有定准,许多要事才没有答复。他现在与弟商议,如工厂之事,兄还未曾提倡,俟到有事再叙。并全会灵安。
巴拿巴上,南京寄。”
文中之“兄”是张巴拿巴自居,但下文又自居为“弟”,或因内心忐忑而致此。这封信报告了张巴拿巴在上海及在南京的“圣工”,及经武昌返湘的计划,及与天津王约瑟到开封的打算(此事后未见结果)。关于认错,只有一句:“弟与你有错误,务要求你宽恕。”而错误之内容没有谈及。这封信,《卅年专刊》在第十集“异教之风”中重刊时编者作了一个按语如下:
“按:文祥即魏以撒,王执事即河南王天义之子王真光,亦由鄂全大后同赴上海基督教全国大会者。张之错误有二:
1、长沙为吾三人所捐赴上海大会之路费完全由伊一人扣留,一毛未拔。
2、在船上对王真光说:‘我传的协同会,现在是利用真耶稣教会之名’,王真光将此言转告高大龄。于是一路王与之辩论。是以来信片认错。”这个按语,从“长沙为吾三人……”一语的口吻看,应当是魏以撒作的。
这次事件,王真光的态度、立场极其鲜明,高大龄则“交给了主”,魏以撒当时是什么态度,未见于记载。
此后,张巴拿巴到湖南、到福建传教,建立了雄厚基础。从整个真耶稣教会的传播看,从一起始到后来,各地信教入会的群众以湖南及福建两省最多,所建立的分会、区会、祈祷所也最多。福建不用说,几乎完全是由张巴拿巴自己一个人开发的。而湖南,自他从山东再次出山之后,基本上一直在湖南活动。自一九二二年要自传协同会之事败露之后,其基本方针发生了变化。与其另外自传,不如直接夺取真会领导权更为有利。于是就在长沙自行召开了排斥北方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