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第十二次全湘大会

一九三六年五月,召开了湖南支部第十二次全湘大会。见第十一卷第六期《圣灵报》,有大会纪录。
出席代表八十一人,列席传道人二十七人。
据会务向保全报告,一年中受水洗一千八百六十三人,灵洗一千三百四十七人,医治疾病八百四十八人,戒除鸦片一百一十八人。
新成立教会五处:澧县沔泗洼、华容西正街、郴县田家巷、湘阴南大市、会同洪江。
新设祈祷所十七处:宜章青莲第、平江下西街、芷江便水、芷江头坪、洪江土桥冲、常德局北街、常德石板滩、益阳克让冲、益阳牛奈港、醴陵黎家桥、桃源黄甲铺、沅江阳罗洲、衡山石塅、岳阳坳泥坡、岳阳邓家橘、宁乡曙升湾、宁乡月塘湾。
新建会堂七处:长沙东门浏城桥、澧县沔泗洼、澧县余家台、衡山西外正街、衡山新桥、安化东坪、常德水巷口。
庶务盛著全报告了同政府及社会团体交涉事宜,其中有向省政府编辑年鉴编送真会概况及现状,谓全湘会所已有一百零五处,信徒数目五千九百七十人。
大会议决事项十二项。有预选第九次出席总部(全体大会)代表、开办神学讲习会等等。其中还有两项涉及教礼仪式:一为以后行洗脚礼不必跪下,并应呈报总部核备;其二规定凡领圣餐者须一律站立,双手捧接,以表敬虔。
会后,支部发出了公函给各地真会,报告了大会盛况,并特别提到了在会堂门首“举行第二次焚烧鸦片烟,及吸鸦片一切器具。又将麻雀牌、纸牌,举行邪术的书籍,和令牌、师刀等件,堆聚一处,价值约百余元,一并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