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教道”的讨论及议决案

“教道之议决案
(一)、‘真信独一真神耶和华为我们的父。’
一读会通过
修正讨论
○1目下新约时代,不必用耶和华之名词,只须用耶稣基督即可,因为没有别的名使我们可以得救。
○2耶和华乃自有永有的意思,并非其名。乃表明神性、神格,其真名乃耶稣基督。
○3一般信徒只知求耶稣不知求父,不知父比子大。目下尚未到父子合一的时期,应提起信徒对独一真神的认识,如经上所记,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他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修正案
‘真信独一真神为我的圣父,及耶稣基督为我们独一的救主。’
议决通过
(二)、‘真信新旧二约圣经为证明真道惟一之宝典’
议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