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义分歧的由来与发展

这个问题,前面已经有所论述。对于广大真会信徒来讲,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据笔者所知,广大真会信徒其实大都不甚了了,没有明确的认识。
在《真耶稣教会圣灵报》十一大专刊的第五页,郭子民发表了一篇题为《我这次在大会的观感和要讲的‘真话’》。谓:“五月一日大会日刊,载有古稀老人湘代表曾道全执事的‘关怀大局、呼吁统一’。拜读之余非常兴奋。因为本会‘魏张之派,南北之分’,扰攘多年,由来已久。”“加入本会后,由陕入川,看见受洗的方式,南北两样;蒙头的典礼南方不行……突感觉万分悲观。”大会五月一日大会的“日报”,笔者未能见到,不知道曾道全说了些什么。从郭子民的《真话》来看,郭子民是赞同蒙头的。但问题在于郭子民分析南北之分的根源时说:“南方信徒,对张(巴拿巴)氏之一切言行教训,可以说是毫无条件的全部接受。例如女人蒙头祷告与讲道,本有圣使徒保罗的明文经训,原无辩驳的余地(林前十、4、16)。但是张氏传道南方,根本没有提起。此本不合经训,有失完全,然因相沿成习,牢不可破。无奈南方灵胞,不单不能接受经训,断然实行,反以此为南北多年不必要的争点,并成为反对魏长老的藉口。平心而论,此本张氏原来传道之一时疏忽,以致养成自然的习惯,后来竟变为南北分歧之争执……。”
一句话,郭子民的这篇《真话》,将南北教义之分歧一股脑儿地都推到了张巴拿巴身上,并将南方信众全都列为“张派”。这个说法,当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
首先,所谓“南方”真耶稣教会并非张巴拿巴一人所传。湖南首传是李晓峰。李晓峰是亲赴北京同魏保罗一起吃住,当面领受的。张巴拿巴到湖南,已是真会传入湖南好几年以后的事情了。而所谓北方,也不都实行“蒙头”,如山西。福建真会,在张巴拿巴到达之前已经传入。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其次,教义的分歧。在一九三二年七次临大(后改称第八次全体代表大会)上已经讨论过一次。在那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北方不与魏保罗一致,是从一九二二年开始的。而这种变化应由魏以撒负责。第三,关于“蒙头”。魏保罗是在民国七年(一九一八)的下半年或年末时才提出的。现存全部《圣灵真见证书》中根本没有“蒙头”二字。只第一期《万国更正教报》“今将错教规列左”一文中有“女子祈祷不蒙头错矣”一句。更未将“蒙头”列为“得救”的标准。而且,一九一九年,在山东推行时,亦曾遇到过阻力。在魏保罗去世之后,一九二二年之前,在可知的总会活动中、文件中,以及魏以撒的著述中,都没有“蒙头”。即便是山东,当魏保罗到山东时出现了蒙头,但魏保罗去世之后,又消失了。见前述第六期《万国更正教报》第二面到第四面上记载山东发展情况,文章标题为“与主同在的耶可心亚门等山东布道书”,全文完全没有提到“蒙头”二字。
而忠实记载一九一九年魏保罗传教活动的《圣灵真见证书》第三册又没有付印,无法更进一步的确证。这都已见前述。在这里,对《圣灵真见证书》第三册的相关情况有必要再说明一下详细情况。据魏以撒在一九三零年第六次临时全体大会(后改称七大)上的见证,其父魏保罗“自第一次见异象,就写《圣灵真见证书》,直到大睡(去世)”。那末,《圣灵真见证书》应该包括民六、民七、民八(一九一七、一九一八、一九一九)三年的情况。而现存之《圣灵真见证书》只有一九一七年及一九一八年两年的记载。第三年,即一九一九年的记载不见。这一点,魏以撒在六次临大(七大)上曾做过交代:“我所保存的,如家父第一、第二、第三册见证书(第三册尚未印)……。”括弧中的“第三册尚未印”一句,乃魏以撒原话,并非笔者所加。即,有关民国八年,一九一九年的记载,《圣灵真见证书》的第三册,一九三零年时还保存在魏以撒手中,尚未付印。以后是否付印,毫无线索可查。大概,这个第三册,除魏以撒而外,谁也没有见到过。于是,一九一九年,关于“蒙头”,魏保罗究竟是怎样想的,又怎样推行的,推行的情况、结果如何,都无法得知了。
第三册《圣灵真见证书》未能付印,给教义发展、变化以及一些史实的研究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从这些情况看,郭子民对于教义分歧的由来及发展几乎是完全不了解的;不过,他是真的完全不了解吗?但愿如此。此外,郭子民的“真话”中,只列举了“蒙头”一个问题,以此来代表全部的教义分歧,这是为什么?他所看到的教义分歧难道只有“蒙头”吗?这好象不可能。
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对这一切歧异的产生及发展,魏以撒是了如指掌的,为什么允许郭子民公开发表这种言论而不制止,也不置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