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四次代议员会

中外各地真会查得有二二九处、祈祷所七十处;此外尚有多处未曾查得。
第四次代议员会,据《卅年专刊》,一九三三年三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会期三天,召开于上海法租界辣菲德路总部。
详细情况,据一九三三年第八卷第三期《圣灵报》,出席代议员有:湖南支部周安得烈、福州支部郑新民、湖北支部余保罗、河南支部吴贤真、江苏支部葛巴拿巴。出席总部负责有:谭配得、郭多马、高路加、张撒迦、蒋约翰、魏以撒。议长为周安得烈,书记邓天启、郭美徒。
会议内容:
第一日 主要是总部五系、各地代议员报告、总部建筑费收入报告。
第二日 为总部负责提案:A、议决确定建筑总部之地点为闸北柳营路,购地两亩,推举余保罗、谭配得二执事负责工程;B、划一本会聚会秩序案,议决留待下次全体大会讨论;C、制定总部、支部教会之旗式案。议决,留待下次全体大会讨论。
第三日 据各地代议员提案议决如下:A、真会文书除盖总部、支部教会之图章外,应加署负责者或书记之姓名;B、各地本会长执按地方情形有必要委任状时,得由总部给予之;C、加印本会赞美诗案,议决再编印赞美诗时酌择;D、圣灵报改用四号字案,议决论道及见证两栏改用四号字,余照旧。
念二年度(一九三三),总会经常费之预算及分担案。各地分担经济费列下:
福州支部一百七十元;湖南支部五三零元;河南支部一零五元;湖北支部一二四元;江苏支部一百二十元;闽南支部三零零元;台湾支部四零零元;北婆罗洲支部一五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