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第五次代议员会及第九次全体大会(原称八次临大)

一九三四年,总部又发出了召开第八次临大(后改称九大会)的公函,据《卅年专刊》,其文如下:
“奉主耶稣圣名函达全体本会长老执事灵胞公鉴。愿主祝福会众,在真道上坚定信心并为所信之福音齐心努力,以竟真神救人之工,阿们。本会按神旨设立,负救人使命,自应趁时工作,播传末日警告。忆本会在创设伊始之时,蓬蓬勃勃,不数年间,将真道传布国内外,惟近年来则多忙于内部之整理,致向外发展殊少顾及。亦因本会经费向无具体筹划,即就总部经常费而言,各地本会所认捐者尚不及预算之一半,且又不能如数寄到。总部维持现状尚感困难,有何余力向外发展,只限于经费之无着。倘经费一有办法,则可积极筹备,使于最短期间,欧美及日本之传道得以实现。总部及各地本会皆负有推广真道之使命,决不因眼前经费之困难中止。此种伟大之工作,惟有靠真神之大能与全体本会之力量以奔赴耳。为此,特经审议会决议将明年定期之全体大会,提前于本年六月二十二日开之,名为第八次临时全体大会,(六月廿、廿一两日开代议员会。)届期请中外各支部各本会选派代表出席,并希常为此次大会祈祷。特此布知,并祝全体平安。
真耶稣教会总部公启”

这次大会显然是真耶稣教会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自六大开始,则“多忙于内部之整理”,解决张巴拿巴的问题、统一教义要道、健全教会组织机构、建设总部等。到一九三四年,除教义而外,这些问题大多已经解决,面临着经济来源问题及进一步扩大真会的影响,向各个空白省份,特别是向国外扩展的问题。
按总部召开八大的公函要求,在召开八大之前先开代议员会,这应当是第五次了。
据第九卷第六~七期《圣灵报》,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在上海柳营路南童家宅总部召开,会期两天。
出席的代议员有七人(共十一个支部,应有十一人):山东支部岳雅各、河南支部吴贤真、湖北支部袁彼得、湖南支部周安得烈、江苏支部葛巴米拿、福州支部陈马利亚、台湾支部黄以利沙。缺席代议员:河北支部毕道生、晋南支部刘金光、闽南支部陈提摩太、北婆罗洲支部李锡龄。
出席总部负责有:高大龄、郭多马、谭配得、魏以撒、高路加、蒋约翰、张撒迦。
议长为黄以利沙,书记为朱惠民。
这是自南北合一之后,北方代表(山东、河南)第一次出席代议员会。
会议内容:
第一日 总部之提案:
A.筹备欧美并日本传道积极之办法案。张撒迦执事说明:“对于欧美并日本传道之案,总部早已发给公函,想各地本会都已知道了。但其理由,因为我们本会在民十五年以前,都是向国内宣传的。至于国外呢?乃是民十五年以后,才有日本之台湾、美属之檀香山、英属之南洋群岛,以及印度许多地方接受真道。况且这些地方,多半是侨居在我们国内的灵胞接受真道以后,才回去宣传的。惟其中亦有一二处本会,是由中国直接会出去,他们得了真道,后来总部才有派人前往帮助。至于总部要积极向国外宣传,因为时机的关系,可算还没做到。所以此次感到对内之设施已告一段落,对外的宣传实不可容缓。但向外发展,在人才、经济、著作三方面,若非有具体的准备,一时实难办到。所以这次大会提出此案,请各代表加以讨论,考究最善的方法,积极办理国外传道的工作。”
张撒迦的说明,反映了真耶稣教会发展的阶段性的变化。
议决:由各地每年向总部缴捐一次,先行经济筹备。由各地真会自由捐献.
B、推广真道于未有本会之省份案,议决各省负责各省,省外由总部派人布传。
C、扩充圣灵报社之组织案,议决由全体大会讨论。
D、规章改订案,议决选总部负责两人,代议员两人,合同先行修改,再由全体大会讨论。
第二天 为总部经常费决算报告,选账簿检查员四名、财产检查员三名进行检查;确定经常费具体之办法案、总部建筑捐款收支报告及检查。

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二日起召开八次临大(后改称为九大),至二十七日共六天,地点仍在柳营路南童家宅总部。
据第九卷第六~七期《圣灵报》
出席代表共二十八人:湖北支部有贺会基、袁彼得、范亚伦、陈迦犹、官顺全;河南支部有王路加、王建勋、吴贤真;台湾支部黄以利沙、朱惠民;山东支部岳雅各;湖南支部周安得烈、盛著全、黄以利亚;福州支部陈马利亚、陈见信、林道生;南京本会沈虚心;闽南支部何章惠;厦门本会吴亚居拉;常熟本会黄彼得;江苏支部徐靠主、王灵生、李爱真、掌永生、张亚光、刘荣光;广东本会黄基磐。
出席代议员有岳雅各、周安得烈、黄以利沙、袁彼得、陈马利亚、葛巴米拿、吴贤真。
出席总会负责有高大龄、郭多马、谭配得、魏以撒、高路加、蒋约翰、张撒迦。出席的总部传道有朱恩光、酆荣光。议长为郭多马,书记为朱惠民。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总部五系的报告,特别是总务系负责人高路加的报告。总务系掌管文书、大会、代议员会及其他事宜。报告了代议员会之召集、对党政机关办理之事件外,特别报告了“对付张巴拿巴之经过”。原来张巴拿巴被开革之后,一直在另建总部以求一逞。
“张巴拿巴自香港伪总部倒坏之后(如何倒坏,不详),即赴南洋怡保,勾结李塞特等出角声报,并得若辈之资助。于去年(当为一九三三年)四月回国,声言要在南京购地,设立中华真耶稣教会总会。总会得各方之报告,于四月间曾具呈南京市政府并市党部,声明张巴拿巴系冒名混乱,对南京之伪总会加以否认。八月,又呈请南京党政机关,对伪总会之成立,加以制止。五月一日,又通函各地支部本会,备文南京党政一致否认鸡鹅巷之伪总会。十月九日,南京当局派警到鸡鹅巷,禁止伪总会挂牌开会。十一月二十五日,为张仍冒用会名发行刊物,并伪造图章信笺混乱本会事,呈请南京党政严厉禁止。十一月廿八日,张以晚雨报反动之言论,被南京警备司令部破获,将伪会查封,并擒拿曹光洁等数人。总部恐各界不明真相,有碍本会之名誉,特在上海申报登刊紧要之启事,声明一切。本年(一九三四年)一月,又呈请中央党部并内政部,通令取缔数处冒名之伪会。二月,张氏又邀集其党羽数人,欲在汉口观音阁开大会,经总部与鄂支部数度与汉口党政当局交涉之结果,遂由汉当局派警禁止开会,并将张等数人拘禁数天。近查张氏因晚雨报反动言论之罪,在民国二十年大赦时,已得幸免。于今又图死灰复燃,到处活动。吾人固知魔鬼在未被投入火湖之前,总不免与本会为敌。所以对张之动作,仍须加以提防。”
以上,高路加所说同张巴拿巴的纠葛可参见本编第七章。
会务系张撒迦报告,自一·二八总部被毁,文件烧失,对于教会的情形已不能详细掌握。七大之后,发出一九三二年度教会报告书,要各地填写汇报。然事隔一年,只收到一百余册。“按照一九三二年度各本会报告(除河北、河南、山西、浙江、湖北、印度、檀香山、爪哇等各本会全部,并闽南、湖南、江苏及其余一部之本会未有报告外),自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三二年,计十四个年间,设有本会一三七处(祈祷所不在内)。每年约成立本会十处。再加上未报告之本会,每年设立本会约二十处左右,每月一二处。灵胞数目一四四六三人(无报告本会不在内),每年约一千人加入本会(其实不止此数)。教会产业:属于自建及典与献上的会堂,计有七十五处;地产已有者三十一处;公墓十八处。”张撒迦又列了一个详表,本书从略了。又报告一九三三年四月至一九三四年三月止,一年间的会务:“受水洗者三五八零人,受灵洗者一四零一人,治病人数六九三人。但此等数目当然不是全体本会全数的成绩,因尚有许多本会没有报告总部。”后面也附表一份,有报告的支部及教会为:湖南支部、河北支部、闽南支部、河南支部、湖北支部、福州支部、江苏支部、闽南(原误普南)支部、山东支部、北婆罗洲支部、台湾支部、广东各本会、漳厦各本会、南京本会、延吉本会、马来亚各本会、檀香山本会、印度本会、南昌本会、香港九龙本会。
张撒迦关于会务的报告是不全的,当然很遗憾。然而,从中还是可以了解到许多情况,可以看到真耶稣教会发展的速度是很快的。
财务系蒋约翰报告,总部收支相抵,尚存银八元一角五分八厘。
学务系魏以撒报告。学务系任务为帮助各地教会、神学讲习会、教会历史的撰述等等。魏以撒报告中也提到了张巴拿巴在湖北的活动:“鄂支部大会代表里面,有许多代表是后进来的,对本会历史怀疑者有之,姑惜者仍有之。各代表都激动我带他们去见张殿举,当面证明。一日晚间带同十二位弟兄,过江到汉口观音阁会堂谈判,使本会的真假可以分明,那时各代表也就明白了。次日,殿举也到武昌支部,在我们大会席上丢丑。那些姑惜和怀疑的代表,至此已完全明白了,信心也坚固了。”
报务系郭多马报告了《圣灵报》的报务及发行概况。
总部传道朱恩光报告了巡视各地教会的情况,其中提到了张殿举在汕头、香港捣乱,致使汕头、香港教会受到影响。
张撒迦又报告了总部建筑收支结算情况。
然后各地代表又报告了各地教会的情况。这放到各地会史发展中去说。
总部及代议员之提案共十二项:A、筹备进行欧美并日本传道积极之办法案,筹备经济、著作书报;B、推广真道于国内各省份案;C、确定总部经常费具体之办法案;D、扩充圣灵报社之组织案;E、建筑总部案;F、开办神学案;G、本会工人眷属生计保障案;H、已立之执事可否再立为长老案;I、本会规章改定案;J、统一本会赞美诗之印本案;K、凡立长老执事须由支部函请总部发给证书案;L、编辑本会重要之论道及见证案。
另外,在最后一天代议员报告对总部监查之意见、作对于检查之报告。对于余子芳悖叛之处置。福州林道生帮助总部案。总部负责改选,大会选总部负责七人,复由负责互选总负责一人。
关于余子芳事,《卅年专刊》所载,不很详细。所知者余子芳一九二四年参加过张巴拿巴分裂真会的二大(后改称为三大),一九二八年参加过四大(后改称为五大)。当一九二九年湖北真会尚未振兴之时,汉口只有余子芳管理的一处。后因“扰乱”真会被开革,开革时间,在一九三三年间。一九三四年,汉口市市长吴国桢下了一道指令给高大龄,称已制止余子芳“冒用名义,非法集会”。为义字第三八三零号汉口市政府指令。据吴国桢之指令推断,应为余子芳已被真耶稣教会明令开除,不再是真会长执而仍坚持用真耶稣教会的名义,故而高大龄的呈子称其为“冒用名义,非法集会”。吴国桢之令在一九三四年三月二日,而八大(后改称为九大)开在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大约是真会总部在三月之前已对余子芳作出处置,余子芳要抢在九大之前三月七日开会,所以有三月二日之市长令。九大,再对余子芳做出处置。(参见后述第六编第八章注释)
林道生,一九二六年参加过总会第一期神学会、三大(后改称为四大)、一九三二年七大(后改称为八大)、一九三四年的八大(后改称为九大)。时年七十三岁。献一千大洋寄于总部,不索利,亦永不收回。愿献身总部助理事务,惟受总部供给伙食。俟年终,该款将永献总部。写出字据,献与总部为凭。
八大选出之总负责为高大龄,负责有魏以撒、郭多马、谭配得、蒋约翰、高路加、张撒迦。
八大所定规章仍为十二章,百十五条。只有十一处是在字句方面的小小改易。

《卅年专刊》说,在上海召开八次全大(后改称为九大)的时候,有一信徒叫华鸣真的,把他自己写的一本小册子交给了总会负责人。主张原来凡由张巴拿巴施洗的信徒都要重新受洗,如果张巴拿巴本人悔改了也可以给他“用真耶稣的名施洗”。“本会名为真耶稣教会就不要用主耶稣的名再给人施洗了。”当时有人以为他的主张过激,不能完全应用,就没有提交大会进行讨论。华鸣真一见只好回到山东老家安邱县张家庄去了。之后,他说“他心中日夜不安”,于是自己出钱印了一本“鸣宣真耶稣名”的小册子,三十二开本,二十多页。从内容看,只是下面提倡,既无批评谁也无毁谤谁的内容。在河南宣传时有一些人受了他的迷惑。而“因为他要重新奉真耶稣的名再给人施洗不合圣经的真理,大有越过基督教训的地方,凡惯练的人都没有上当。”
华鸣真原是农民,年约四十左右,入真会已有十六年了。“对张殿举无耻的自大是万分的恨恶。正因为这个缘故,起了一种对张派铲草除根的方法。以为凡是他施洗的人若不重新受洗,灵都不纯正,或者总有故意在内中蕴藏着,日久天长还有大影响。”
《卅年专刊》评论说,“殊不知水洗重要、灵洗重要,道洗更重要。因为经上记着说: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不在乎再受洗礼。况且张未被革之时仍得承认他的一切,如同扫罗受了膏,虽然受了邪灵,但他在王位上所行的事或订了甚么条约还得承认的,不能一笔抹杀。
华本人因为知识不够,想入过分的途径才生出无谓的扰乱。经上说:‘不可作恶过分’。但也说:‘不可行义过分’。总要合乎中道,也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

一九三四年,真耶稣教会填写了“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民众训练委员会社会团体会务概况登记表”,内容如下:
“名称 以前的 真耶稣教会总本部
现在的 真耶稣教会总部
地址 上海闸北柳营路童家宅二十七号
沿革 本会于民国六年发起于北平。初传布于华北各省,继遍设教会于华南,及海外台湾各地。后以教会众多,联络管理需要具体之组织,遂于民十五年开全体代表大会,设立总部于南京,为本会之总机关。十六年,迁移上海。二十一年,一二八被难,焚毁。二十二年,自建总部新屋于上海闸北。
负责人员姓名及职务分配:
执委 理事长高大龄 理事郭多马 谭配得 蒋约翰 魏以撒 张撒 迦 高路加
监委 李锡龄 周安德烈 刘金光 袁彼得 蔡西门 史提多 陈提摩太 毕道生 岳雅各 吴贤真 黄以利沙
职员 理事长高大龄 总务主任高路加 会务主任魏以撒 学务主任郭多马 报务主任张撒迦 财务主任谭配得 蒋约翰
会员总数 三万五千余人
曾呈报主管官署或备案否 于民国十七年呈报上海市政府并内政部备案
现在及将来计划 计划将本会真道传遍全球
有无出版物 每月发行圣灵报一次”

《卅年专刊》又载,民国二十三年(一九三四)十二月十九日,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发给真会总会准予备案的许可证书,文号执字第二四二一号,负责人为常务委员吴醒云、潘公展、童行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