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张巴拿巴等在武汉的工作

《卅年专刊》记真会湖北发展史时,最早是从三人布道团说起的。而三人布道团到汉口时,应该已是一九二零年的事了。而且,与上述《万报》的记载,完全衔接不上。
  《卅年专刊》说张巴拿巴、郭司提反、梁巴比伦三人布道团,在汉口布道时,轰轰烈烈,各会无不震惊,然而受洗的人却不多,寥若晨星。只有两位由于后来给真会做过不少工作,所以《卅年专刊》特别记载了他们:一位叫杨鹤皋,另一位叫周求真,原本都是安息日会的信徒。关于杨鹤皋,《卅年专刊》有一些记载,而周求真仅此一见,别无所考。另外湖北周姓信徒中只一九二八年在上海召开第五次全大时,湖北代表中有周郁亭一人,不知是否就是周求真。而杨鹤皋,于《卅年专刊》中专门立传,所知较详。
  杨鹤皋,圣名路加,湖北襄阳人。应山县侯补知县。能文善画,杭州八位名家之一也。先为安息日会会友。于民国九年(一九二零。一说在一九一九年,误,三人到得武汉时,应该已在一九二零年了),在汉口安息日会得闻郭司提反等三人传道受感,虔心相信。细心搜集真会的一切印刷品。平日恬淡安静,木讷寡言,登台传道则侃侃不绝,左右逢源。看顾灵胞,尤为殷勤。
  曾久住其盟友王安澜师长家。而王公馆上下没有一个信耶稣的。有一天,大家嘲讽他说:“你要是能把那棵死了十四年的枯椿树复活,那我们大家都信。”杨路加说,那好,“我必禁食求之,如不活必不食也,愿父神渡尔救尔”。而结果,杨路加禁食四十昼夜,死树果然复活。于是王师长之母“率众归真”。

三人布道团在武汉收获不大,而黄陂张家店福音堂把三人布道团请去,在张家店建立了真会。彭寿山受洗应在此时。后又到东篁店,有吴约瑟全家受洗,也建立了真会。二次全大时东篁店有代表吴金秀,黄陂(张家店)有彭寿山。
张巴拿巴《传道记》则记初到汉口时,进土当街一间伦敦会讲道。第二天,华楼街伦敦会总会龚牧师也来听道。第三天,人更多。而“郭长恺(司提反)所讲的稍过激烈”,三人被“赶出去”了。但许多教友支持他们。陈忠厚、彭寿山和一富翁邱比臣等约定第四天受洗。而土当街伦敦会的陈教师告诉邱比臣要当心这几个“衣服褴褛,蓬头垢脸的传道者”,“若是山东来的盗贼”,要遭亏损的。邱信以为真,遂急忙收藏财物,不想从二楼跌下来,摔死了。张等“大受逼迫”。彭寿山将他们带到旅馆,第二天彭寿山等就“一同受洗了”。遂到张家店彭寿山家,施洗三次,立真会一处。又被当地天主教会逼迫。张巴拿巴在一“大池塘里施洗的时候,天主教……几个凶汉”把张巴拿巴等人推入到深水之中。张巴拿巴被彭寿山救出。张家店真会,稍有秩序后,遂又到汉口,同各公会辩论一次。又到武昌安息会谈论,再到“鹦鹉洲与老会教师谈道,他都不接受。”于是又回张家店。民国九年(一九二零)正月初三(公历二月二十二日),又到了东篁店。东篁店伦敦会教师吴约瑟接待布道三天,将伦敦会改为真耶稣教会,施洗六十人。伦敦会西牧听说此事,就“请兵前来追赶”,三人由“本会许多灵胞亲自送到河南的边界”,遂到了洛河。
以上所记,与《卅年专刊》对勘,当可互补。而张巴拿巴三人在武汉的活动,显然与前述在《万国更正教报》所记情况没有关系。四期《万报》第一面所记湖北七处真会,当与张巴拿巴三人无关,且早于张巴拿巴所立之两处教会。
《卅年专刊》记,汉口有彭得胜、武昌有袁彼得、蔡马可、石鼎(突活)接受真会。有一位长老给孙传芳的副官张云卿施洗之后,武昌真会日渐兴旺;加上东篁店、张家店共是三处。因此,第二次全大召开就在武昌。彭得胜在四次全大时为武昌代表,一九二六年参加总会第一次神学会。袁彼得精于医术,曾开诊所,对于穷苦病人细心诊治,不收药费,藉此传道,归于真会者不少。蔡马可,抗战期间逃难于陕西时,出力不少。石突活,后为湖北支会理事长。
  在武昌接受真会中,还有一个人物,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即湖北广济人范亚伦(《卅年专刊》中《杨路加长老圣迹》一文中提到的,在武昌三道街苦苦支撑局面的有范香山一人,或即范亚伦?)以理发为业。服兵役多年,到过华北、东北各省,见多识广,饱尝艰辛,多经忧患,看透红尘,信主归真。湖北支部成立之初即为负责人。外出传道,则由理发店工作节俭用度为资,用毕返回,再积再出。
  一九二二年,武汉初兴,各老会敌视作祟。这一年的正月间,武昌抚俯街真耶稣教会召开灵恩大会。就在这一个月,警察局解散了武昌真会,但不久又重新成立。
张巴拿巴《传道记》载,民国九年(一九二零)阴历三月,接到彭寿山的邀请,到达汉口东篁店,已是十月份的事了。住了几天,才与吴约瑟到张家店,见到了彭寿山。住了多日,接到长沙谭配得、李晓峰的邀请,“因那里已经开办一个教会”,遂于十二月十三日(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同彭寿山到了长沙。在湖南的情况,放到湖南真会史中叙述。
民国十年“十月念五日”(公历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张巴拿巴同谭配得一起,由长沙动身往汉口而去。到了汉口,先在新市场对门租房讲道,散发由湖南带来的单张、广告。十一月初五(公历十一月二十九日)开会布道。由于各公会阻止信徒前来,听道者不多。之后,谭配得回湘,张则仍留汉口。十二月间到武昌,在得胜桥开堂布道,因人多转租武胜门正街的大房子。民国十一年正月间(公历一九二二年一月二十八~二月二十六日),定开灵恩会三天。各公会闻讯,“即时联络起来,发出公函一百零七件,召集四十二会讨论,设法抵抗”,议定四条:派人将真会广告用水除掉;派人潜听,若有妨碍,当即殴打,驱逐出境;呈请官厅制止,不准设堂布道;若不出境,由余子芳武力捆绑,投入江中。若有“重大事件,自有西人情愿承当。”然而,到开会之日,人群拥挤,“几无插足之地”。各公会所派之人,虽然各人暗藏武器,可余子芳却偏偏未到。张巴拿巴于是“得主的圣灵充满,更显出能力来,证明真道。又蒙我主大显神迹,那一天又医冶了许多病人。”各公会派遣之人,只得暗中退去。“这样,成立了武昌的教会,施洗约有四十余人。”
二月初一日(公历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回长沙,十四日(三月十二日),重返武昌。月余之后,受邀到河南上蔡施洗(见前述河南真会史)。在上蔡一安息,接范香山电报,二月十七日(应为三月十七日,公历四月十三日。)急返武昌。原来是正月间的灵恩会,各公会未能得逞。之后联名“向官厅禀告我们扰乱他们的教会,要求取消本会的名称,驱逐本会的传道。武昌第五警署,恐怕扰乱治安,并且是各公会西人的申请,不得不出为效力。”十二日晚(公历四月八日。此时之张巴拿巴当仍在上蔡。),署长带人声言,真会未经官厅立案,应该停止,又搜去许多书报、单张。十四日晚(公历四月十日),又将罗喜全等四人收押,第二天又释放。十七日(公历四月十三日),张巴拿巴赶到武昌,到第五警署求见署长,署长不见。晚七点,署长带队又将张巴拿巴拘去,“当夜过堂”。署长以真会未曾立案、外国传教是“国际上的条约所定的”为理由,张巴拿巴则以《临时约法》规定的“信教自由”为对;且“我们传道者,又不是扰乱治安;并且是以耶稣博爱的心为心,以救人脱离罪恶为本……这是有犯国法吗?”署长说:“你传道行善,我并非阻挡你,但我们责任所在,不得不然。你有立案,我则认可。你不立案,我即干涉。并且各公会联名告你,说你们的传道与他们不同,你有什么辩解?”张巴拿巴当然以各公会“不本乎《圣经》,任意流于异端,俗化,因我屡次揭破他们的短处,希望他们更改”为对。结果,署长说:“你明天暂且回去,我以后当有办法。”第二天,张巴拿巴出了警署。以后,照常聚会,未遭阻挡,张巴拿巴等仍然坚持工作。